目兵
清末新军士兵分为目与兵两级,又各分正副。每棚有正副目各一人,带领正兵四人,副兵八人。正副目不作为军官。
清末新军士兵分为目与兵两级,又各分正副。每棚有正副目各一人,带领正兵四人,副兵八人。正副目不作为军官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六品。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五年(1288),隶宣徽院,掌受香莎苏门等酒材糯米、乡贡麴药,以供宫廷及岁赐酿酒所用。置提举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另设安丰怀远等处稻田提领所,秩从九品,掌种收稻
官名。明朝大理寺置,一人,正四品。详见“大理寺左少卿”条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职官。金田起义之始即设。永安封王前,设五军主将。永安封王后,仅石达开留主将衔。石达开出走,改称通军主将。天历戊午八年(1858)重设五军主将,次年重新封王。是职仅在王爵之下。天历庚申
官名。即少府监,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分太府寺为少府监,置监、少监,寻改监为令。参见“少府监”。官名。隋炀帝改少府监为少府令,唐武德初复为少府监。
官名,掌守卫陪从,或被差用。以六七品官之子、年十八以上者为之。诸亲王府并置亲事府;王公以下及文武职事三品以上带勋官者,给予亲事以备差用。在亲事中,有执仗亲事、执乘亲事、亲事。《旧唐书·职官三·亲王亲事
选官制度。明朝用以选任在外府、州、县正官、佐官,在内大小九卿之属员。即以拈阄(即抓阄)的方式确定待选官的职任,以杜偏私之弊。由吏部文选清吏司掌之。万历(1573—1620)中改行掣签法。
清朝宗人府之户籍簿。其制,分黄、红册两种,宗室载入黄册,觉罗载入红册,以图永世保存。
官名。秦及西汉郡国皆置,为农监长副职。官名,秦汉皆置,为农监副长官,助农监长行职事。参看“农监”、“农监长”条。
即一家之长,乃编户之户主。清朝之牌甲制度中,乾隆二十二年(1757)定,每户岁给门牌,牌上书家长姓名,生业,附注丁男名数,出注所往,入稽所来。
官名。明朝国子监属官。洪武十三年(1380) 于掌馔厅设,一人,未入流。掌监生饮食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