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省政府行署

省政府行署

官署名。国民政府在抗日战争时期设置,为省政府的派出机关。民国二十六年(公元1937年)抗战开始以后,日军逐次侵入各省,其占领所至,常将省的地域割裂数份,因此战区各省省政府为谋求行政的贯通,于是有行署或办事处的设置。行政院遂于民国二十八年(公元1939年)七月十二日制定《战区各省政府设置行署通则》,规定省政府行署设主任一人,由行政院就省政府委员中选任,综理行署事务,并指挥监督所属职员及机关。行署得视事务的繁简,设秘书、政务、警保三处,各设处长一人。各处得分科办事,置秘书、科长及其他办事人员,均由省政府调充,必要时得酌设专任人员。行署行文由省政府主席署名,行署主任副署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太子典作局

    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子家令寺司藏署。

  • 上都仪鸾局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五品,隶上都留守司,掌宫内灯烛等务。原为典设署,武宗至大四年(1311)改为局。置大使二员,副使三员。

  • 威震将军

    见“十威将军”。

  • 茅土

    爵位、封邑的代称。

  • 徐州兵马指挥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。设于顺帝至正十年 (1350) 十月,掌境内防御、捕盗等职。简称徐州兵马司。置都指挥、指挥各二员,副指挥四员。

  • 明部尉

    官名,汉置,为长安县四尉之一,掌郊区西部和北部的治安。《汉旧仪下》:“长安城方六十里中,皆属长安令,置左右尉,城东城南置广部尉,城西城北置明部尉,凡四尉。”

  • 宝桂局

    官署名。清朝广西之铸钱局。康熙六年(1667)置局。雍正九年(1731)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一人、布政使于所属官内任便选充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

  • 马队科

    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宣统三年(1911)改隶军学处。掌拟全国马队教育、训练、校阅之计划,审定马队操法,核议马队应用马匹、军械器具,考察所属学堂成绩等。置科

  • 马步军副都军头

    见“都军头”。

  • 参录

    参:参与。录:总领。参录:参与总领。如“参录尚书事。”东汉尚书的权力大于三公,大将军或三公执政,都加“参录尚书事。”参看“参录尚书事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