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省试

省试

即“礼部试”。


(1)礼部主持的科举考试。唐代初制,应省试者到尚书省后,须疏名、列到、结款、通保及所居,始由户部集阅,而以考功员外郎试之,贞观以后则由考功员外郎专掌之。至开元二十四年(公元736年) 考功员外郎受应举者诋诃,玄宗以员外郎资望稍轻,遂改由礼部主持科举,定在每年三、四月间开始“省试”。入场当天,水、炭、脂、炬、餐具,均由举子自备。考试以一日为限,至晚如仍未缴卷,许燃烛,不过以三条为限,三条烛尽,即须收卷。宋承唐制,由礼部掌管科举的政令,设贡院以为考试的场所,英宗后每三年春季正月或二、三月开考。按照不同科目,第一日考诗赋或经义,第二日考论,第三日考策。合格者由贡院放榜,正式奏名朝廷后参加殿试。省试第一名称为省元。辽仿唐宋之制科举亦有省试,分诗赋和经义两种,三年一试,合格称为进士及第。金代始称礼部主持的省试为会试,元明清沿之。参见“会试”。(2)太平天国科举制度中的中级考试。分为文武两科,每年举行一次。掌管考试的官称为掌考官,由朝命选定。考取者称为举人, 癸好九年(公元1859年)改文科举人为博士,武科举人为猛士。参见“京试”、“县试(2)”。(3)北洋政府于民国四、五年 (公元1915~1916年)间实行学绩试验,于各省设“省试”,京兆试和热河试与省试相同。每四年举行一次,在巡按使所在地举行,省内俊士或其他有相当资格者均可应试,设典试官一人,由巡按使呈请大总统简派;襄校员六至十人,由巡按使选派,呈报大总统,监试官由巡按使充任。试验的科目是经说、史论、地理、文牍、现行法制大要、经济大要。录取者称为俊士,每省选士四十至八十名(特别行政区十二至二十名),呈报大总统派员复核后,交铨叙局注册并给文凭,得应文官普通考试,得充任省署、道署委任职待遇的掾属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公主私府长

    官名。东汉置,秩六百石,为公主属官,主管公主府藏之事。

  • 掌礼司

    官署名。清置,为内务府七司中的第三司;掌本府祭祀、礼仪、乐舞,兼稽太监品级及果园赋税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五·内务府》。

  • 弘州种田提举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六品,隶宣徽院。掌弘州(今山西大同东)输纳米面等务。设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
  • 太学司成

    官名。宋徽宗崇宁四年(1105),改辟雍司成置,总领国子监及内外学校之事,凡学校之事,皆许专达。

  • 陪戎校尉

    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(637)置为从九品上武散官。宋朝沿置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武散官名。唐宋置,秩均为从九品上。

  • 三传科

    唐、宋贡举科目名。三传即《左传》、《公羊传》、《谷梁传》。考其经注、疏义。宋神宗时罢。科举常科科目之一。唐宋时为明经科中的一科,三传指《春秋左传》、《春秋公羊传》、《春秋谷梁传》。宋制,应试者试墨义一

  • 商卓特巴

    官名。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。隶于噶伦。掌理库事。设二人,后藏设一人,为四品官。遇有缺出以叶尔仓巴、协尔帮、大中译及济仲喇嘛升补。又后藏增设小商卓特巴一人,缺出以岁琫喇嘛、森本喇嘛升补。西藏官名,掌

  • 正言博士

    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大同七年(541)置。员一人,九班。有助教二人。属国子祭酒,教授梁武帝所撰《孔子正言》。

  • 南京钦天监

    官署名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于北京置钦天监,原在南京之钦天监官署仍存,加“南京”字,称南京钦天监。设监正一人,监副一人,主簿一人,五官正一人,五官灵台郎二人,五官监候一人,五官司历一人,

  • 宣宜将军

    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十七班,以代旧北中郎将。若加“大”字,可进位一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