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臣邦君公
战国秦对少数民族首领的称谓,又称“臣邦真戎君长”。真,谓纯粹少数民族血统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 “真臣邦君公有罪,致耐罪以上,令赎。”
战国秦对少数民族首领的称谓,又称“臣邦真戎君长”。真,谓纯粹少数民族血统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 “真臣邦君公有罪,致耐罪以上,令赎。”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由提刑按察司改立,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。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币制局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。一人,正三品,由本部左、右丞兼充。掌提挈全局事务。
官名。秦、西汉置,为奉常佐贰,秩比千石。景帝时改名“太常丞”。官名,秦置汉因之,为奉常副长官,佐奉常掌宗庙礼仪。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丞。属官有太乐、太视、太宰、太史、太卜、太医六令丞及诸庙食官令丞等。见
宋朝职役名。北宋初,职役有承符直、散从直、步奏官等名目,神宗元丰三年(1080),一律改称散从官。负责催收税赋、迎送官员等事,通常选三等以上户充。公人名。宋代州役之一,掌追催税赋、迎送官员等公事,分属
官名。北齐太府寺司染署次官。隋朝沿置,四员,正九品。炀帝大业三年 (607)与司织丞合并为织染丞。
即“包衣摆牙喇”。
宫观官名。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(1016) 置,以知制诰充任,杂压在太常少卿之上。仁宗皇祐五年 (1053) 废。
官名。唐朝太子内功局长官,置二人, 从五品下, 掌东宫閤门及宫人粮禀。 其初称典内,隶东宫。玄宗开元二十七年(739)改隶内侍省,始称令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,为中书令属官,可参议国政,权任颇重。官名,三国时吴置,为中书令之副,佐令行职事,可参议国政,权势颇重。
官署名。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佐拟本部则例及一切章程草稿,会同各司筹拟各项奏咨、变通章程,拟复交议特别事件等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四人,主事三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