督办政务处
官署名。清末为推行“新政”而设置的办事机构。简称“政务处”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。掌审议变通政治章奏,拟具意见,请旨定夺。置督办政务大臣、参预政务大臣,无定额,以军机大臣、大学士、总督兼充。下设提调二人,章京八至十人,分股任事。三十二年改为会议政务处。
官署名。清末为推行“新政”而设置的办事机构。简称“政务处”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。掌审议变通政治章奏,拟具意见,请旨定夺。置督办政务大臣、参预政务大臣,无定额,以军机大臣、大学士、总督兼充。下设提调二人,章京八至十人,分股任事。三十二年改为会议政务处。
东晋南北朝时期都督所统辖的区域。东汉末年军事扰攘,于是有都督制度的兴起。都督本为统军而设,然而在军事时期都督既握军权,势必凌驾于刺史之上,干涉民刑诸政。自西晋末年起且例兼治所之州刺史,并能节制治所以外
官名。清朝道官之一。分掌道教事务。顺治(1644—1661)中设一人,隶于龙虎山正一真人,並由其保举,报部给札,缺出由太清宫法官充补。
使职名。唐玄宗开元 (713—741) 初置,掌领乐工数百人教“皇帝梨园子弟”习法曲雅乐。代宗大历十四年(779) 罢。
清朝国家银行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改户部银行设。总行设北京,重要商埠、省城设分行。经理银行一般业务,并代国家发行纸币、经理国库之权。置正监督一人,副监督一人,理事四人。正副监督由清廷简任。各分行设
吏名。辽朝北枢密院吏员,在北枢密院通事下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置,杨柸曾任此职。参见《晋书·石季龙载记》。
官署名。北齐始置,为九寺之一。主管宫殿、京城诸门禁卫,武器及宫廷仪仗库藏。设卿、少卿、丞各一员,属官有功曹、五官、主簿、录事等。辖城门寺及公车、武库、卫士三署。隋文帝开皇三年(583)罢,其职分隶太常
1、指国王和公主。《后汉书·光武十王列传·东平宪王苍》:“帝飨卫士于南宫,因从皇太后周行掖庭池阁,乃阅阴太后旧时器服,怆然动容,乃命留五时衣各一袭,及常所御衣合五十箧,余皆分布诸王主及子孙在京者。”又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统领咸州路兵马,属长春路诸司,控制东北诸国。设详稳等职。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总领围场事务。下置都管、使、副使等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