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门下省事
职衔名义。唐朝非门下省长官侍中而受命主持门下省事者。《旧唐书· 太宗纪下》:“贞观十年 (636年) 夏六月,以侍中魏征为特进,仍知门下省事”,“太常卿、安德郡公杨师道为侍中。”《玄宗纪上》:“开元二十四年(763) 十一月,殿中监牛仙客兵部尚书、同中书门下三品。”十二月丙寅,“牛仙客知门下省事。“凡加此职衔者,均为宰相,并在制度上取得参加政事堂议政的资格。
职衔名义。唐朝非门下省长官侍中而受命主持门下省事者。《旧唐书· 太宗纪下》:“贞观十年 (636年) 夏六月,以侍中魏征为特进,仍知门下省事”,“太常卿、安德郡公杨师道为侍中。”《玄宗纪上》:“开元二十四年(763) 十一月,殿中监牛仙客兵部尚书、同中书门下三品。”十二月丙寅,“牛仙客知门下省事。“凡加此职衔者,均为宰相,并在制度上取得参加政事堂议政的资格。
左、右补阙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补阙(今司谏)为中谏”。
④ 官署名。唐玄宗开元 (713—741)中改“政事堂”置,设于中书省,为宰相议政办公之所,下设吏、枢机、兵、户、刑礼五房分主众务。北宋初沿置,亦称政事堂,与枢密院分掌政务、军事,并称“二府”。题榜仅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大匠卿副贰。位三班。陈沿置,八品,秩六百石。
唐朝门下省上行公文之一,用于支度国用、授六品以下官、断流以下罪及除免官。
北洋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《文官保障法草案》的规定, 文官非得其同意, 不得转任同等以下职位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得令其休职:一、依惩戒法的规定交
参见“十威将军”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 间曹操置,三国魏定为三品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二班,拟“武威将军”等号,大通三年 (529) 定制后,拟“威雄将军”等
官名。唐德宗兴元元年 (784) 置,一员,从二品,以授节帅罢任者,无职事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设后宫百官时置,员三人,七品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司寤氏下士二人,掌夜间警戒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置司寤中士,正二命;司寤下士,正一命。属秋官府布宪中大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