礼部总部
官署名。明初礼部四属部之一。洪武六年 (1373) 设。掌礼文、宗封、贡举、学校之事,设郎中,正五品。员外郎,从五品,各一人,主事三人,正六品。十三年改主事为一人。二十二年改仪部,二十九年 (1396) 再改仪制清吏司,遂为定制。参见“礼部四属部”。
官署名。明初礼部四属部之一。洪武六年 (1373) 设。掌礼文、宗封、贡举、学校之事,设郎中,正五品。员外郎,从五品,各一人,主事三人,正六品。十三年改主事为一人。二十二年改仪部,二十九年 (1396) 再改仪制清吏司,遂为定制。参见“礼部四属部”。
官制用语。地方长官任期满限,称更满。《魏书·韦阆传》: “(韦崇) 出为乡郡太守,更满应代,吏民诣阙乞留,复延三年。在郡九年,转司徒谘议。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下设司录中士以佐之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① 帝陵次官。协助管理守卫帝王陵寝。北齐置为太常寺陵署次官。隋朝沿置,一员,从九品。唐朝初为从九品,高宗永徽二年(651)加为从七品上,玄宗开元(713—741)间省,天宝十三载 (754)改献
官名。十六国后凉置。吕光龙飞(396—398)中,赵策曾任之,统兵。参见“护军”。
官名。同“害盗”。战国秦置。掌追捕盗贼的小吏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内史杂》: “侯(候)、司寇及群下吏毋敢为官府佐、史及禁苑宪盗。”
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,设经承,掌理学务。
汉代选举的途径之一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说:“太史试学童,能讽书九千字以上,乃得为史。又以六体试之,课最者为尚书御史、尚书令史。”
官名。宋置,见“翰林院”。
官名。北齐始置,为秘书省属官。四人,从九品上。掌校定典籍,刊正文字。后代因之。隋朝于秘书省置四人,著作曹置二人,从九品上。唐朝属秘书省者改正九品。德宗贞元八年(792),集贤殿书院置二人,从九品上。又
官名。参见“中书”。官名。清朝内阁设中书若干人,掌撰拟、翻译等事,为正七品官。或由举人考授,或由特赐。若进士经朝考后以内阁中书任用者,可充乡试主考差,还可补知州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