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祭酒

祭酒

官名。①古代贵族大夫飨宴,以长者酹酒祭神,称祭酒,后渐演为官名。《史记·孟子荀卿列传》: “田骈之属皆已死齐襄王时,而荀卿最为老师。齐尚修列大夫之缺,而荀卿三为祭酒焉。”司马贞《索隐》: “礼食必祭先,饮酒亦然,必以席中之尊者一人当祭耳,后因以为官名,故吴王濞为刘氏祭酒是也。而荀卿祭三为祭酒者,谓荀卿出入前后三度处列大夫康庄之位,而皆为其所尊,故云‘三为祭酒’也”。汉朝多用以称主管长官,如博士祭酒、侍中祭酒。军师祭酒等。三国魏加散骑常侍高功者,为祭酒散骑常侍,此后又有别驾祭酒、祭酒从事等名目。②王府、公府属官。西晋始置,称东阁祭酒、西阁祭酒、亦因主阁内事,故有其名。隋唐沿置。③国子监(学)长官,即国子监祭酒,西晋始置,历朝沿置。详见“国子祭酒”。④东汉末张鲁五斗米道置,各领部众。多者号治头大祭酒。


1、官名。古时宴饮必推一年长德高者一人举杯先祭,称为祭酒,后为官名。西汉时置六经祭酒,秩上卿;东汉置博士祭酒,秩六百石,为五经博士之首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博士祭酒》。晋武帝咸宁四年立国子学,置国子祭酒、博士各一人,助教十五人以教生徒。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南北朝时,南朝宋齐梁陈,北朝北魏北齐皆置国子祭酒。隋朝初称国子祭酒,为国子寺长官,统国子、太学、四门、书算学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国子寺》。隋炀帝即位,改国子学为国子监,改国子祭酒为国子监祭酒。自此以后,唐、五代、宋、辽、金、元、明、清都置国子监祭酒。见《历代职官表·国子监》。到清朝末年废。

另外,东汉时县有学官祭酒。《后汉书·刘宽传》:“每行县,止息亭传,辄引学官祭酒及处士诸生执经对讲。”汉碑中有文学祭酒,校官祭酒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》。

2、在同职中,功高者为祭酒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》:“侍中,比二千石……本有仆射一人,中兴转为祭酒。”在公卿州郡的佐官中,功高者为祭酒。无固定职事,备参谋顾问之佐官中的尊者称祭酒。《后汉书·隗嚣公孙述列传》:“嚣素谦恭爱士,倾身引接为布衣交。以前王莽平河大尹长安谷恭为掌野大夫,平陵苑逡为师友,赵秉、苏衡、郑兴为祭酒。”《后汉书·邓寇列传》:“光武筹赤眉必破长安,欲乘舋关中……于是以韩歆为军师,李文、李春、程虑为祭酒,……引而西。”

3、东汉末年五斗米教张鲁教官名,其各领部众,称为祭酒,部众多者称大祭酒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张鲁传》:“鲁遂据汉中,以鬼道教民,自号‘师君’。其来学道者,初皆名‘鬼卒’,受本道已信,号‘祭酒’。各领部众,多者为治头大祭酒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右曹中郎将

    官名,西汉置,掌宿卫,有战争,也帅军参战。“右曹”为加官,掌平尚书奏事,得举不法。《汉书·赵充国传》:“充国子右曹中郎将卬,将期门佽飞、羽林孤儿、胡越骑为支兵,至令居。”

  • 都官考课七十二法

    三国魏考课官吏的规定。明帝时令散骑常侍刘劭作都官考课七二条,作为都官尚书考察官吏的依据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刘劭传》记有刘劭制成七十二条后向明帝的上书,但无七十二条的具体内容的说明,故其详已不可知。由于其

  • 主政

    明清中央各部院主事之别称。各部主事的别称。见“主事”条。

  • 王府典宝正、典宝副

    官名。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典宝所,置典宝正一人,秩正八品,掌王宝、符牌。其副职有典宝副一人,秩从八品,嘉靖四十四年(公元1616年)裁革。

  • 尚寝局

    官署名。宫廷女官六局之一。隋炀帝始置,掌皇帝宴寝之事。置尚寝二人,下辖司设、司舆、司苑、司灯四司。各司分置女官司、典、掌以掌其事。唐朝沿置。宋、金置而不称局。明沿唐制,永乐(1403—1424)后尽归

  • 司■

    官名。西周设置,《免��》说:“王受作册尹书,卑册令免曰:令女疋周师,��啬。”(《三代》九·一二·二)于省吾释为廪,廪即“廪人”,参见该条。

  • 才膺管乐科

    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 属于吏治类科目。神龙二年(公元706年)诏举,张大求等九人及第。

  • 上驷院左司员外郎

    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左司副长官。康熙三十三年(1694)上驷院分左、右二司。左司除郎中外,另设员外郎二人。协掌本司查验马驼、饲养滋生事。

  • 宗人府空房

    官署名。清朝宗人府所属机构。专门关押、圈禁有罪宗室。设司官二人、笔帖式四人,由府堂官派充。特殊监狱名。清代为优待宗室犯罪者而设,俗称高墙。清代宗室犯罪,轻则折罚,徒罪以上则责惩而加圈禁,监禁在宗人府下

  • 内翻书房提调

    官名。见“内翻书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