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秘书丞
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十八年(213)曹操为魏公后置,员二人,辅佐秘书令典尚书奏事,职权甚重。魏文帝黄初(220—226)初,分秘书立中书,以秘书左丞刘放为中书监,秘书右丞孙资为中书令。而秘书长官改称秘书监,专掌图书典籍,设丞一员,多由秘书郎迁任,四百石。以后魏文帝欲用何桢为此职,而秘书已有一丞,遂以何桢为秘书右丞。后复省为一丞。西晋武帝将秘书并入中书省为秘书局,罢秘书监,称此官为中书秘书丞,成为秘书局的长官,六品。晋惠帝永平元年(291)复置秘书监,丞仍为次官。负责典籍图书的管理和整理校定。为清要之官,在两晋南北朝时期,出任者多为士族高门,在东晋南朝则多为侨姓高门,当时称为“天下清官”,亦称作“第一官”。南朝宋六品,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八班,陈五品、秩六百石。在北魏时多参领著作事,主修撰国史及起居注,并得参预议定礼仪制度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四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改为五品上,北齐五品上。隋朝正五品上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增置秘书少监,位其上,遂降为佐官。唐朝从五品上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,改秘书省为兰台,遂改称兰台大夫,咸亨元年(670)复旧。武则天天授(690—692)初,改秘书省曰麟台,又改称麟台丞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旧。北宋前期,为五品寄禄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置奉仪郎代此为新寄禄官,复于秘书省置此职,为职事官,员一人,参领省事,从七品。南宋初不置,高宗绍兴元年(1131)复置。金朝沿置,正六品。元朝称秘书监丞,员二人,从五品,由大臣奏荐,选世家名臣子弟为之。


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为魏王时,始置秘书丞,晋沿其制,为秘书令或监之副。南朝宋、齐秘书监,梁、陈秘书省皆置秘书丞,为监之副,北朝的北魏、北齐也皆置秘书丞,隋沿其制。唐宋秘书省置监、少监、丞为主官,以监为长三者共掌省事。参看“秘书省”、“秘书监”条和《晋书·职官志·秘书监》、《宋书·百官下·秘书监》、《南齐书·百官志·秘书监》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、《隋书·百官上、中、下》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秘书省》、《宋史·职官四·秘书省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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