秘书监主簿
辽官名。南面官,秘书监官员,在丞下,掌印及文书簿册之类。
辽官名。南面官,秘书监官员,在丞下,掌印及文书簿册之类。
官名。清代理藩院旗籍、王会、典属、柔远、徕远、理刑六清吏司各以员外郎为佐官。参见旗籍等六清吏司条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有二: ①国子监监丞。②太常寺寺丞。
也称商务官,为驻外使馆员,有时由领事兼,有时单设,掌管有关商民和贸易事。如清代驻外使馆有商务委员一人,即属此类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外务部·二等出使大臣》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详见“宫伯都上士”。
官名。金朝内侍阶官。二十五阶之第四阶,秩正五品上。官名。金置,正五品上,为内侍官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内侍》。
官名,汉置,属少府,掌择米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少府》:“属官有尚书、符节、太医、太官、汤官、官……十六官令丞。”注:“师古曰:太官主膳食、汤官主饼饵,官主择米。”《后汉书·孝殇帝纪》:“其減太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川师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职方中大夫属官,下设川师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清朝吏部之奖叙制度。凡官员考核成绩优良或有功绩者,奉旨交部议叙,以资奖励。议叙之法,分为纪录、加级两种。由保举而授任之官亦称议叙,如议叙知县等即是。清制,官吏有功交吏部核议,以定功赏的等级,称为议叙。
官名。北魏设置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说:“建国二年(公元339年),初置左右近侍之职。无常员,或至百数,侍直禁中,传宣诏命。皆取诸部大人及豪族良家子弟仪貌端严、机辩才干者应选。”
汉朝京师诸官府统称。亦指京师诸官府官员。1、泛指在京城(中都)的诸官府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令中都官、三辅、郡、国出系囚,罪非犯殊死一切勿案,见徒免为庶人。”又《孝安帝纪》:“诏郡国中都官系囚减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