税务署
官署名。民国二十一年把统税署和印花烟酒税处合并成税务署,属财政部;掌全国货物出产税、货物出厂税、货物取缔税和印花税;设署长一人,总理全署事务,下设七科,分掌署务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财政部,以署长为主官,主管各种货物税的征收,为财务行政上的重要部门。其在各省区的分支机构为各省县税务管理局。
官署名。民国二十一年把统税署和印花烟酒税处合并成税务署,属财政部;掌全国货物出产税、货物出厂税、货物取缔税和印花税;设署长一人,总理全署事务,下设七科,分掌署务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财政部,以署长为主官,主管各种货物税的征收,为财务行政上的重要部门。其在各省区的分支机构为各省县税务管理局。
官名。清朝笔帖式之一种。以负责缮写本章,故名。如吏部、刑部、工部所属司务厅设有,十余人至数十人不等。详见“笔帖式”。官名。清代六部于笔帖式之外,另有缮本笔帖式若干人,专司章奏的缮写。参见“笔帖式”。
官名。战国楚置。一说相当后世拾遗一类的谏议官。《史记·屈原贾生列传》:“屈原者,名平,楚楚之同姓也。为楚怀王左徒。”张守节《正义》: “盖今左右拾遗之类”。官名。战国时楚国有此官,参议国事,发布号令,
官名。宋朝初年置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,属西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同七品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武节郎。明朝
官名。金朝置,原为女真部落统军首长。金建国后,成为统领女真千户的千夫长称号,也用为荣誉爵号。官名,金置。金代部族之长称孛堇,行军则称猛安(清朝改译作明安),既是组织名,也是该组织的首领。《金史·百官三
官署名。元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由仪凤司改置,秩从二品。置院使、副使、佥事、同佥、院判等职,掌乐工、供飨等务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,复为仪凤司。官署名。见“仪凤司”。
官名。明清太医院之属官。掌各科诊治之法。朱元璋吴元年(1367)设。俱以父祖世业代补,或在外访保精通医术者充之。凡医术十三科,学习三年或五年,经三试,定其升降。在内充御医局之四御医,王府、文武百官有疾
即“噶布什贤噶喇依昂邦”。
参见“上书房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有司常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掌理九种旗帜,各有类属,用于国事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司常中士,正二命;司常下士,正一命。属春官府司辂下大夫。
官名。北宋置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,掌畿内县镇刑狱、盗贼、场务、河渠之事。南宋改称提点京畿刑狱。参看《宋史·职官七·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