稽勋司
官署名。即“稽勋清吏司”。
官署名。即“稽勋清吏司”。
科举考试的方法之一。唐代以试事务策来考试士子,是汉代策问的继续,此法至清代仍沿用。未废八股时,乡会试的第三场试策,是条对性质,举经史政事以为问题,根据问题而逐条回答。光绪二十八年(公元1902年)废八
官署及官名之合称。宋朝指中书门下和枢密院。金朝指尚书省左、右司。元朝指中书省左、右司。清朝指布政使和按察使。清朝对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和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的合称。
官名。唐龙朔中改中允为左赞善大夫,中舍人为右赞善大夫,咸亨初复旧。仪凤四年(公元679年)复置,职比谏议大夫。与中允、中舍人同属左右春坊,掌传达太子的命令,讽谕过失,赞襄礼仪,以经书教授诸郡王。员额各
见“族中承袭佐领”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,东省特别区在哈尔滨设置高等审判厅和地方审判厅(附设简易庭),并在铁路沿线各地设置地方分庭(地方案件采用巡回裁判制度);均配置检察官一至三人,独立行使职权。另由司法部酌委外国人为咨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太子右宗卫率置,太子右司御率府长官,置一员,正四品上,掌东宫兵仗、仪卫之政令,统诸曹及外府旅贲番上者。中宗神龙元年(705)又改为右宗卫率,睿宗景云二年(711)复名右
元朝官署名。秩正三品,隶吐蕃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。掌奔不(又译倴不思,今四川理塘西)地区军民政务。置招讨使、经历、镇抚各一员。
宋朝宫观官名。仁宗嘉祐六年(1061)置,以节度观察留后充任。参见“宫观官”。
特指皇上,是“皇上”的省称。《汉书·成帝纪》:“上尝急召,太子出龙楼门……上迟之,问其故,以状对,上大说。”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上曰:以莽与太皇太后有属,勿免(为庶人),遣就国。”《汉书·张耳陈馀传》
官名。金置,为器物局的主官,见“器物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