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砚局
官署名。辽、金朝皆置。辽朝为北面官,属著帐郎君院,掌各宫帐笔砚等事。置祗候郎君、小底、吏等职。金朝属秘书监,设直长二员,秩正八品章宗太和七年(1207),以女真应奉兼任。
官署名。辽北面官祗候郎君班详稳司所属有笔砚局,掌御前笔砚祗应之事。金为秘书监所属机构,掌御用笔砚等事。设直长二人,正八品。泰和七年(公元1207年)以女真应奉兼。
官署名。辽、金朝皆置。辽朝为北面官,属著帐郎君院,掌各宫帐笔砚等事。置祗候郎君、小底、吏等职。金朝属秘书监,设直长二员,秩正八品章宗太和七年(1207),以女真应奉兼任。
官署名。辽北面官祗候郎君班详稳司所属有笔砚局,掌御前笔砚祗应之事。金为秘书监所属机构,掌御用笔砚等事。设直长二人,正八品。泰和七年(公元1207年)以女真应奉兼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司隶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掌徒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明清六科之主官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六人,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科每科一人,秩正八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为正七品。掌侍从、规谏、补阙、拾遗、稽察六部百司之事。清顺治十八年(
官署名。明朝始置。为户部、刑部、都察院、各布政使司、按察使司及各府衙下属办事机构,主管文书,卷宗。置官照磨、检校。清朝沿置,仅置于各布政使司及顺天府。明代都察院、承宣布政使司等、清代各府等都设照磨所,
北洋政府选拔外交官与领事官所实行的考试制度。依照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九月三十日公布的《外交官领事官考试令》的规定,外交官、领事官的考试与文官高等考试合并举行,典试官即由高等考试典试官兼任,襄校官
官名。民国置,掌管技术。位在技监、技正之下。参看“技监”“技正”条。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技术部员,地位在技士之下。参见“技正”。
官名。东晋南朝置,丹杨尹属官。一作“丹阳尹丞”。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安徽清吏司副长官。简称安徽司员外郎。雍正十二年(1734)设。满、汉各一人,从五品。佐郎中掌司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,遂裁。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税收机关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掌商民开市、失照歇业,收捐税,罚款事。辖文案、调查、稽核、会计、收捐、议罚、收发七处及内、外城工巡捐局。置总办一人。宣统二年 (1910) 撤
官署名。元置,品秩同左翼。世祖至元十八年(公元1281年)以蒙古侍卫总管府之例建为指挥使司, 大德七年(公元1303年)奏改为左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。后定置都指挥使三人,副都指挥使、佥事、经历、知
宋朝殿前都指挥使司简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