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狱员
监所职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的县监,基本上是沿自清代的旧式监狱,惟改管狱官之名为管狱员。其职任是在县知事的指挥下掌理监狱事务,受各该省巡按使、高等审判厅长、高等检察厅检察长及其他依法令有监督权限官吏的监察。国民党政府时期,在未设新监狱的县中亦沿置管狱员以管理狱务。
监所职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的县监,基本上是沿自清代的旧式监狱,惟改管狱官之名为管狱员。其职任是在县知事的指挥下掌理监狱事务,受各该省巡按使、高等审判厅长、高等检察厅检察长及其他依法令有监督权限官吏的监察。国民党政府时期,在未设新监狱的县中亦沿置管狱员以管理狱务。
官名。①西周已置,亦作大仆。《周礼》列为夏官司马属官,下大夫,掌供天子舆马,传达王命。秦、汉秩中二千石,列位九卿,掌皇帝专用车马,有时亲自为皇帝驾车,地位亲近重要; 兼管官府畜牧业。西汉属官有大厩、未
官名。① 即“尚书右丞”。②即“中书右丞”。③金、元行台尚书省、行中书省、行尚书省之职官。参见各条。④清末新设各部之职官。外务部承政厅及民政部、巡警部、度支部、学部、陆军部、法部、农工商部、邮传部等皆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,代原尚书省二十四司员外郎以掌籍账。唐朝改置为八品下文散官。北宋前期沿置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用为新寄禄官,改从九品,取代旧寄禄官秘书省校书郎、正字、将
官名。明清土官名号之一。文职。四川、云南等省设有,设于府或土府内。正九品。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,受地方长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吏部。详“土官”。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四川省一人,置于龙安府属龙溪堡;云南省
官署名。元代于礼部置左三部照磨所,秩正八品,掌吏、户、礼三部钱谷计帐之事。主官有照磨一人,所属有典吏八人。
官署名。清理藩院所属办事机构之一。掌理外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所居馆舍之事。设监督一人为主官,由都察院保送科道官充任,每年一更代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改隶理藩部。清理藩院所属机构。设在德胜门外,是招
官署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改太子左宗卫率府置,率一员、副率二员,掌东宫兵仗、仪卫之政令,置长史及录事、仓、兵、胄曹参军事,又有司阶、中候、司戈、执戟; 并领外府三。中宗神龙元年(705)又改为
见“禀”②。
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北右卫长官,置一人。
官名。辽朝置为南面官。系加官,非实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