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太医院事大臣
官名。清乾隆五十八年特简满大臣一人管理太医院事,地位在院使之上。
官名。清乾隆五十八年特简满大臣一人管理太医院事,地位在院使之上。
官名。春秋楚置。掌王宫禁卫的长官。《左传·文公元年》:“穆王立,以其为大子之室与潘崇,使为大师,且掌环列之尹。”杜预注:“宫卫之官,列兵而环王官。”武官名。春秋时楚国设置,见《左传文公元年》。集解:“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《三国志·钟离牧传》:“(钟离牧)迁公安督、阳武将军,封都乡侯。”
见“江南河道总督”。
官署名。即鸿胪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鸿胪寺。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22年)改鸿胪寺为同文寺,以同文寺正卿与同文寺大夫为正副长官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参见“
官名。清朝太仆寺之属官。额设四人,正五品,于护军校内补授。协两翼总管综治马政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参见“马厂总管”。
官名。西晋置。与左、右典牧都尉同属太仆,掌管马、牛的牧养。六品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为左右卫府直荡属官,统勋武前锋副都督及勋武前锋五职等,禁卫宫掖。七品上
官名。南朝置。除与内殿中监共掌皇帝衣食住行外,兼掌传达皇帝诏勅。品卑而亲近皇帝,幸臣常居此以弄权。参见“殿中监”。官名。南齐设置,见“殿中监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掌勾销、校核盐铁、度支、户部三部公事簿帐,以判开拆司官兼管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,其职事归比部。官署名。宋置,属三司。掌勾校三部公事簿帐。判司官由判开拆司官兼任。
① 官立学校。西汉置于郡国。《汉书·韩延寿传》: “于是令文学校官诸生皮弁执俎豆,为吏民行丧嫁娶礼。”平帝时郡国置学,县、邑、道、侯国之学曰校。东汉仍置于郡。东汉末曹操令郡国兴学,县满五百户则置校官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