约禄
求取爵禄。《商君书·修权》: “夫废法度而好私议,则奸臣鬻权以约禄。”
求取爵禄。《商君书·修权》: “夫废法度而好私议,则奸臣鬻权以约禄。”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六年(1083),于尚书省都司置,掌纠弹御史失职,考校六察御史殿最。置簿籍记载六察御史纠劾之多寡当否为殿最,岁终取旨升黜。本房举发六察御史察而不当及失察不尽等事,岁终由都司考校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二年(1132)始置,以执政兼任,为都督府副长官。
旧指正室之妻所生之子。清制,王、公嫡子一人得按定例袭封爵位,其余未封之嫡子与余子一同照例考授。
官名,为五威将军属官。从事,有的有专职,有的无专职,随时听命。《后汉书·李王邓来列传》:“(李)通亦为五威将军从事,出补巫丞,有能名。”
官名。北魏前期王国属官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九品下。
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县司法机关,设在没有法院的县政府,受理民事、刑事第一审诉讼案件及非讼事件,设审判官,独立行使审判职务;设书记官,掌记录、编案、文牍、统计等事务。检察职务,由县长兼理。关于司法行政事务
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(公用1933年)三月二十一日公布的《公务员任用法》规定,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,可任用为委任公务员:一、经普通考试及格或与普通考试相当的特种考试及格者;二、现任或曾任委任职,
官名。东汉初置,统兵出征。后省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末曹操复置,以子曹彰行之,统兵留守长安。杂号将军名,东汉置,掌征伐或驻守。《后汉书·冯岑贾列传》:“越骑将军刘宏,偏将军刘嘉、耿植等,与彭
指州刺史。《后汉书·史弼传》: “州司不敢弹纠,傅相不能匡辅。”
官名。 清朝工部所属钱法堂之主官。以满、汉右侍郎各一人兼管,掌理宝源局鼓铸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