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翊正司
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隶中政院。仁宗延祐六年(1319),由御位下管领随路民匠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总管府改立,掌皇后所属怯怜口民匠五千余户。置翊正令五员,正三品;丞四员,正四品。下辖两提举司、一提领所。


官署名。元至元三十一年(公元1294年)始置御位下管领随路民匠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总管府,秩正三品,复隶正宫位下。延祐六年(公元1319年)改翊正司,属中政院。掌怯怜口民匠五千余户,岁办钱粮造作。设令五人,正三品;丞四人,正四品;典簿二人,从七品;照磨一人,从八品。属吏有译史、令史、知印、通事、奏差、典吏。所属机构有管领上都等处诸色人匠提举司、管领随路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举司,管领归德毫州等处管民提领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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