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制用语。又称增给,宋朝官员的一种加俸。宋制,有官、职、差遣之别,除本官正俸料钱、衣粮外,带职与任差遣则另加钱、米等,称为添支。北宋前期,权三司使、知开封府,百千;权发遣三司使,五十千; 玉清昭应宫、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内头领”。清朝乐部什帮处之职官。额设一人,兼三等侍卫,正五品。下设六品衔达、七品衔达各二人,拜唐阿六十人。掌奏“掇尔多密”(音律平和)乐曲。官名。清置,“达”意为头领,“掇尔契达”即
监池守鱼的官。《吴录》:“(孟仁)为监池司马,自能结网,手以捕鱼,作鲊寄母,母因以还之,曰:汝为鱼官,而以鲊寄我,非避嫌也。”见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皓传》“司空孟仁卒”注。
官名。唐高宗显庆元年(650) 端尹 (詹事) 府始置,员二人; 龙朔二年(662) 改隶桂坊,置三员,职比侍御史。咸亨元年(670) 依旧二员,隶詹事府,正七品上,掌纠劾东宫宫僚及率府之兵,太子监国
官名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置, 为户部交阯清吏司长官。一人, 正五品。宣德十年(1435)革。参见“户部交阯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西汉养马诸厩有平乐厩,设监以领其事。傅介子曾任此职,见《汉书》本传。
官名。清置,为和声署正副长官。见“和声署”。
官署名,即军机处,掌军国大政,以赞机务;终日值班,以应对献替。巡幸时也如此。清朝初期,置议政处,令巩阿岱等为议政大臣,参议谋划军政要事。雍正十年(公元1732年)用兵西北,怕值班大臣泄密,始设军机房,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隶三司户部,掌夏税之事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随三司废。
官名。清末修订法律馆长官。光绪二十八年(1902)置。二至三人,二、三品不等,特简,兼任。掌督饬法律馆参酌中外成法,修订旧律,编纂新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