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翰林学士院

翰林学士院

官署名。唐玄宗初于翰林院设翰林待诏、翰林供奉,掌撰拟诏旨,批答表疏,开元二十六年(738)改翰林供奉为翰林学士,在宫中别建学士院为其居所,专掌机要诏命,职权甚重。肃宗以后又置翰林学士承旨为院长,虽非正式官署,不置属员,诸学士皆为使职差遣,实际上已成为宫廷秘书机构,并参与议政,有关军国机密重事的诏命(内制)皆由其撰拟下达,分中书省出令之职。五代后晋一度罢,旋复置。宋朝置为正式官署,掌重大诏命撰述之事,以翰林学士承旨为长官,由翰林学士之久次者充任,不常置;翰林学士六员,不轻除授,常不满员; 他官初入院,称直学士院,资深者始除学士; 学士俱阙,以他官暂行院中文书,称翰林权直或学士院权直。宋以后职任渐轻。西夏置,设学士、直学士,仿宋制。金朝海陵王天德三年(1151)置,以翰林学士承旨为长官,下设翰林学士、侍读学士、侍讲学士、直学士,掌制撰词命,凡应奉文字,带知制诰衔; 翰林待制、修撰,分掌词命文字,分判院事,不带知制诰衔; 再下为应奉翰林文字。自侍读学士以下共二十四员,汉人十员,女真、契丹人各七员。元世祖至元元年(1264)置,四年改并为“翰林兼国史院”。参见“翰林学士”。


官署名,金朝置,掌制撰词命,应奉文字。其官有翰林院学士承旨,正三品,掌承旨撰写词命。翰林学士,正三品。翰林侍读学士,从三品。翰林侍讲学士,从三品。翰林直学士,从四品。翰林待制,正五品,不限员,分掌词命文字,分判院事。翰林修撰,从六品,不限员,掌与待制同。应奉翰林文字,从七品。自侍读学士,至应奉文字,通设汉人十员,女真、契丹各七员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吏目

    官名。金朝始置,为首领官。掌案牍和管辖吏员,负责处理官府内部具体公事。元朝沿置,亦为首领官。中下州地方官府中设一至二名,为流外职,任满可升为都目。例由路总管府、府、州司吏考满升入。明朝地方各州设,为州

  • 越骑丞

    官名,汉置,又称越骑校尉丞,俸六百石,为校尉之副,佐校尉,掌治文书(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)。东汉省。

  • 边营官

    官名。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一。掌治所属各城军民之政事。前藏设五品官二十三人,分辖十四边营。缺出以小营官甲琫调补,以小中译补放。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前藏,秩五品,属唐古特营官。员额二十三人,分驻江卡、堆噶尔本

  • 太常礼仪院判官

    官名。元置,秩正五品,员额二人,掌理太常礼仪院内部事务。

  • 左曹员外郎

    ① 宋朝司封、司勋、考功、度支、金部、仓部、祠部、主客、膳部员外郎之统称。② 官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置,属户部,员二人,佐理户部左曹之事。

  • 卫经历

    官名。明朝各卫指挥使司所属经历司设,一人,从七品,为各卫首领官,掌出纳文移等事。

  • 司竹丞

    官名。唐朝司农寺司竹监属官,置二员,从八品上。官名,汉置,掌佐司竹长种植养护园竹。参看“司竹长”条。

  • 大都杂造局

    官署名。置于元成宗元贞二年(1296),隶武备寺。置提领二员。

  • ①表示官员等级的一种制度。三国魏始设,将主要官职分为九等,自第一品至第九品,依其品享受禄秩和其他待遇。晋、南朝宋、齐沿用,仅调整了某些官职的品级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改为班制,陈初遵梁制,后复

  • 管粮同知

    官名。亦称监兑同知。清朝督理漕粮的官员。隶于总漕。初以府推官监兑漕粮。康熙六年(1667)改委各府同知六人,秩正五品。稽查米色之美恶,兑运之迟速,並查禁包揽、搀和、需索、滋事等弊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