翰林祭酒
官名。辽朝南面官,翰林院官员,在翰林学士下,所掌不详。
官名。辽代翰林院设翰林祭酒,位在翰林都林牙、南面林牙、翰林学士承旨、翰林学士之后,知制诰之前。祭酒一官,分掌天子文翰之事。“翰林祭酒”,历代极少见。
官名。辽朝南面官,翰林院官员,在翰林学士下,所掌不详。
官名。辽代翰林院设翰林祭酒,位在翰林都林牙、南面林牙、翰林学士承旨、翰林学士之后,知制诰之前。祭酒一官,分掌天子文翰之事。“翰林祭酒”,历代极少见。
丙科。汉朝考取官吏分甲、乙、丙等科,唐朝讳“丙”,改“丙”为“景”。《汉书·匡衡传》:“射策甲科,以不应令除为太常掌故。”唐人颜师古注曰“《汉书·儒林传》岁课甲科为郎中,乙科为太子舍人,景科补文学掌故
太平天国所设诸匠营之一。所辖为金银匠,掌打造金银器皿。太平天国诸王及高级官员进入城市以后,讲究享受与排场,生活奢靡,据涤浮道人《金陵杂记》所说,连“净桶夜壶俱以金造,其伪丞相等碗箸亦用金打”。故需众多
①清朝泛指矿厂管理机构之成员。②清朝专指直接由官府委派管理矿厂之官役,又称“厂官”。如铜矿中总制金厂之“场主”,掌管出纳之司库,掌管文书之吏胥,掌管稽查弹压之巡役和练役等。
武官名。唐置于左右监门卫,员额各二十人。参见“长上”。
帝王的母亲称太后,或皇太后。《战国策·赵策四》:“赵太后新用事。”又《魏策二》:“何不令公子泣王太后,止太子之行?”《汉书·外戚传》:“汉兴,因秦之称号,帝母称皇太后,祖母称太皇太后,適称皇后,妾皆称
官名。唐开元十一年(公元723年)建太原为陪都,天宝元年(公元742年)改为北京;上元二年(公元761年)罢北京之称,嗣又复为北京。其所在的政区,在隋为太原郡,唐初改为并州,开元十一年(公元723年)
省议会为一省的民意议事机关,民国置。清朝末年在各省设咨议局,提议一省之事。为省议会之预备。民国正式成立,国民政府军政、训政时期不设。民国二十五年宣布的《中华民国宪法草案》规定于各省设省参议会。省立法机
任官制度。明洪武 (1368—1398) 间定,凡南人任官北方,北官南方。后渐定除学官外,任官不得在本省,无南北之限。
官名。汉置司隶校尉,魏晋以司隶校尉统京师所在之州(号称司州),东晋渡江后罢司隶校尉,而以扬州刺史当其职。南朝诸代均以扬州刺史为京辇重任,以诸王领之,其权任与丹阳尹相表里。
官名。唐、宋东宫官有太子左、右谕德,简称谕德。明朝太子官署詹事府所属左、右春坊置左、右谕德,从五品,掌侍从赞谕。参见“左谕德”、“右谕德”。官名。唐置,为太子属官,掌讽谏规劝。分左右,左谕德属左春坊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