翰林祭酒
官名。辽朝南面官,翰林院官员,在翰林学士下,所掌不详。
官名。辽代翰林院设翰林祭酒,位在翰林都林牙、南面林牙、翰林学士承旨、翰林学士之后,知制诰之前。祭酒一官,分掌天子文翰之事。“翰林祭酒”,历代极少见。
官名。辽朝南面官,翰林院官员,在翰林学士下,所掌不详。
官名。辽代翰林院设翰林祭酒,位在翰林都林牙、南面林牙、翰林学士承旨、翰林学士之后,知制诰之前。祭酒一官,分掌天子文翰之事。“翰林祭酒”,历代极少见。
① 官府礼法。《管子·侈靡》: “官礼之司,昭穆之离。”② 官吏对上级长官的赠物。
郡门下吏名。汉置于郡国,《隶释》六《北海相景君碑阴》有门下议史,似属议曹之类的散吏。参见“郡议曹掾、史”。
官名。清朝三等出使大臣之属官,正五品。佐出使大臣办理交涉事务。参见“参赞”。
官署名。隋朝置,与右领军府同掌十二军帐籍、差科、辞讼之事。不置将军,唯有长史、司马、掾属、录事及功、仓、户、骑、兵曹参军,法、铠二曹行参军等员。又置明法,隶于法司,掌律令轻重。又统开府府(骠骑府)、仪
官名。①春秋时鲁国置。主司盟等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三年》: “将盟臧氏,季孙召外史掌恶臣而问盟首焉。”②《周礼》史官之一。春官之属。《周礼·春官》: “外史,上士四人,中士八人,下士有六人,胥二人,徒二
司天散官名。金朝置。二十五阶之第二十阶,秩从八品上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司天翰林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八品上,称校景(影)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①军吏。“伍长”别称。《周礼·夏官 ·大司马》:“公司马执镯。”郑玄注:“谓五人为伍,伍之司马也”。“伍长谓之公司马者,虽卑,同其号。”②官府的司马。别于家司马。《周礼·夏官 ·序官》:
春秋时期称诸侯方伯。《左传·哀公十三年》:“王合诸侯,则伯帅侯牧以见于王。”
警察职名。北洋政府时期京师警察厅各处设警佐十二人,其地位次于警正;县警察所设警佐一至三人,得充警察分所所长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设于县,掌全县警察事务,其地位相当于科长。
官名。元至元三十一年(公元1294年)置尚舍监,属宣徽院。至大元年(公元308年)改为寺。延祐三年(公元1316年)定为正四品。掌行在帷幙帐房陈设之事,牧养骆驼,供进爱兰乳酪。设太监二人为主官,下设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