翰林良医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医官阶官,改翰林医官使置,后定为正七品。
医官名,也是医官官阶名。宋代医官除翰林医官外,还有翰林良医、翰林医正、翰林医效、翰林医痊、翰林医愈、翰林医证、翰林医诊、翰林医候、翰林医学,皆为内侍医官,承诏视病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医官》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医官阶官,改翰林医官使置,后定为正七品。
医官名,也是医官官阶名。宋代医官除翰林医官外,还有翰林良医、翰林医正、翰林医效、翰林医痊、翰林医愈、翰林医证、翰林医诊、翰林医候、翰林医学,皆为内侍医官,承诏视病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医官》。
官名。隋置,见“内直局”。
官名。宋朝皇帝出巡、亲征,则于京师置,掌皇城守备之事。
官署名。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十二月二十日国民党政府公布《行政院组织法》,设立侨务委员会,为行政院各部会之一。次年四月改隶国民党中央党部,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八月仍隶属于行政院。掌理本国侨
即“南京统军司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与倒塌岭节度使司分领倒塌岭路兵马。
官署名。明朝于各王府置,掌畜养牲畜,以供王府之需,所设官俱为杂职。
官署名。中华民国设置,隶属军政部,掌管全国兵工及有关兵工建设等事务;设总务、设计、检验、监察四科和兵工研究委员会、兵工材料购办委员会;其长官为署长、副署长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军政部。依照民国十
东汉诸侯名,位在侍祠侯下。《通典·职官十三·历代王侯封爵》:“大夫其余以肺腑及公主子孙或奉坟墓也为猥诸侯。”
官名。唐高宗显庆三年(658) 由符玺郎改名,员四人,从六品上,为门下省符玺局长官。居宫禁中,掌管皇帝玺印,事简职重。中宗神龙元年(705)改名符玺郎,玄宗开元元年(713) 复旧。五代因之。北宋前期
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贵州省置二人,广西省置一人,均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