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宋朝吏部、礼部、兵部、刑部、工部、大理寺皆设,掌检详条法事宜。
官名。清制于祠祭署之下设祭祠科,以经承为主官。参见“祠祭署奉祀”。
下大夫 官名。北周夏官府有司勋中大夫、下大夫、上士等职,而《隋书》、《北史》列传中又有勋曹中大夫、右勋曹中大夫、左勋曹下大夫,而任此职者都在平齐之后。可能是司勋中大夫后改称勋曹中大夫,平齐之后,勋官猥
科举考试录取时须评定等第,因称应试合格为登第,亦称及第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二十四掌之一,属尚仪局。员二人,从九品,唐朝改正八品。为司宾、典宾之佐,协掌宾客参见、朝会引导、宴会赐赉之事。宋、金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归其职于宦官。女官名。唐、
官署名。北齐置。掌管山阳地区农业生产,以山阳部丞为长官,属司农寺典农署。
官名,又名厩啬夫、厩苑官啬夫,秦汉时县属吏,主马厩,掌养马。参看“厩啬夫”条。
官名。契丹遥辇时,自萧敌鲁五世祖胡母里始,其后代世为决狱官。掌理狱讼。
枉法害人的官吏。《汉书·路温舒传》:“上奏畏却,则锻炼而周内(纳)之。”《后汉书·韦彪传》:“锻炼之吏,持心近薄。”注:“言深文之吏,入人之罪,犹工冶陶铸锻炼,使之成熟也。”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(1292),用从九品印,隶中书省工部。置提领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