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营护军
南宋军名。绍兴五年(公元1135年)高宗以“神武”系北齐军号,将神武五军的五大帅的军队更改番号。改韩世宗的神武左军为行营前护军,岳飞的神武后军为行营后护军,刘光世军定名为行营左护军,吴玠军定名为右护军,张俊的神武右军改为行营中护军,各护军之下一般分成若干军,军一级的统兵官有统制、统领等,各军又分成若干将,将一级的统兵官有正将、副将和准备将,总称将官。将以下,一部分行营护军还有部一级编制,设部将。普遍设置的是队一级的编制,其长称为“拥押”,即是拥队、押队之职。
南宋军名。绍兴五年(公元1135年)高宗以“神武”系北齐军号,将神武五军的五大帅的军队更改番号。改韩世宗的神武左军为行营前护军,岳飞的神武后军为行营后护军,刘光世军定名为行营左护军,吴玠军定名为右护军,张俊的神武右军改为行营中护军,各护军之下一般分成若干军,军一级的统兵官有统制、统领等,各军又分成若干将,将一级的统兵官有正将、副将和准备将,总称将官。将以下,一部分行营护军还有部一级编制,设部将。普遍设置的是队一级的编制,其长称为“拥押”,即是拥队、押队之职。
诏狱名。西汉武帝时置,《汉书·张汤传》记赵王上书告张汤所爱史谒居,“事下廷尉,谒居病死,事连其弟,弟系导官,汤亦治它囚导官,见谒居弟。”导官是春米工场,导官狱是拘系工场工人之处,后来其他罪人均可于此拘
官署名。宋朝皇帝出征,则于所至之处置,设知行府事或权知行府事。太祖建隆元年(960),以石守信为扬州行营前军都部署兼知扬州行府事。开宝二年(969),以卢多逊权知太原行府事。八年,以马处璘权知润州行府
官署名。辽始置于道宗咸雍四年(1068),设统军使、都监等职。金初沿置,天德二年(1150)升为招讨司,又称东北路招讨司,迁治所于泰州(今黑龙江泰来县塔子城,一说故城在今吉林洮安县四家子村古城)。
乡官名,汉置,其职不详,疑为掌教育爱护后代子孙。《后汉书·教顺帝纪》:“丙子,加元服。赐王、主、贵人、公卿以下金帛各有差。赐男子爵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级,为父后、三老、孝悌、力田人二级。”
官名。东汉末年置。州属官,掌文教,不常设。三国蜀、晋朝、南齐均曾置。南朝宋郡府亦有置者。官名,汉置,为州刺史(牧)的属员,掌文教,不常置。其后,三国蜀、晋置。南朝宋、齐也置。
参见“内朝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时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属官,即“右中侍上士”,隋朝修史避讳改。详见“中侍上士”。
银印青绶的别称,汉朝指秩比二千石以上的官吏。艾:艾草,用其染青色,故用艾代指青色的印带。《后汉书·张奂传》:“吾前后仕进,十要(腰)银艾。”注:“银印绿绶(即青绶)也,以艾草染之,故曰艾也。”参看“银
官署名。隋始置,为兵部四司之一。司的长官,隋初称为侍郎,以员外郎为佐官。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。唐沿置,以郎中、员外郎为正副主官。驾部郎中一人,从五品上;员外郎一人,从六品上,掌舆辇、驿传、马牛、
官名。清末新设各级检察厅官员,负责对刑事案件的检察。又,陆军部亦设,详“陆军部检察官”。官名。清朝末年设检察厅,厅设检察官,负责检察纠正同级审判,或监督下级检察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法部》、参看“检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