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褂
服饰名。见“马褂”。
服饰名。见“马褂”。
官名,汉置,为家马令之佐官,掌治安,防盗贼。参看“家马令”条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不遇类科目。景云二年(公元711年)诏举,李俊之及第。
爵名。战国秦置。军爵之一。《商君书·境内》:“军爵,自一级已下至小夫,命曰校徒操士。”春秋时隶属于战车的战斗步兵。即“步卒”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五代始置,属三司。宋因之,为三部勾院之一,设勾覆官、判官各一人,判官以京朝官充任,掌勾稽天下所申金谷等物出纳帐籍,以察其差殊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随三司废。
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古代天子巡行,将帅出征,多立旗以为营门,其门称牙门,其旗称牙门旗。因其旗用象牙装饰,故称牙旗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典韦传》:“初平中,张邈举义兵,韦为士,属司马赵宠。牙门旗长大,人莫能胜,韦一手建之,宠异
官名。博士之长。秦已有之,入汉沿置,东汉改为博士祭酒,秩六百石。官名,为博士之长,掌博士教授弟子,国有疑事,掌承问对。古时重武,有主射督课、取其领事之义,故名仆射。中兴后改称祭酒。西汉不仅博士有仆射,
官名。北周置,亦称少司武。武帝宣政元年(578)未置司武上大夫前,佐司武中大夫掌宿卫军事,正四命; 其后则佐司武上大夫掌其事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南北朝官职制度。亦称行某州或某府事,还有行某戍或某州军事等。指以他官代行某官职权。南朝多以较低官阶代行较高官职,如以长史、司马、太守代行刺史职权等。由于当时多以年幼皇子为将军、刺史出镇诸州,以其长史为
官名。春秋时徐国置。见《徐尹征铖铭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