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警务处

警务处

官署名,民国置,为一省最高警务机关,直属省政府,掌理全省警察事务。设处长一人,总理处务并指挥、监督所属职员及全省各警察机关。

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七年(公元1918年)一月二十三日公布《各省区警务处组织章程》,于各省置警务处,设处长一人,由省行政长官咨陈内务部呈请大总统简任,掌理全省警察事务并兼任省会警察厅厅长。处内分科办事,但不得超过四科,各科设科长一人,科员一至三人。此外又设秘书一至二人,视察长一人,视察员至多八人,技正一人,技士一至二人。视察长等掌办视察全省警务。此外一些省还设有别的机构,如江苏有统计处,直隶有处务会议。国民党政府沿设,掌理全省水陆警察事务。初隶民政厅,民国二十六年(公元1937年)十一月后改隶省政府,成为省政府直辖的专管机关。设处长一人,处内分设三科或四科,每科设科长一人,科员三至六人;此外又设秘书一至三人,视察二至四人,办事员六至十人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城令

    官名。曲氏高昌国诸城的长官。每城遣司马、侍郎相监检校,名为城令。下设户曹、水曹、田曹等。

  • 右相国

    官名。朱元璋建国前于元至正二十四年(1364)置。是年正月,朱元璋自立为吴王,于应天府(今江苏南京)设中书省,置为中书省长官,正一品,位在左相国上。吴元年(元至正二十七年,1367)改百官礼仪,以左为

  • 行走

    清朝官制用语,即入值办事之意。清制,凡不改原来官职而调充其他职务,即称在某处某官上行走。如御前大臣上行走、军机大臣上行走、南书房行走、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之类。又派往某处学习亦称行走。凡本来有官职,又

  • 戎曹属

    官名。见“公府戎曹”。

  • 赤发氏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清除墙屋害虫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赤发氏,下士一人,徒二人”,“掌除墙屋,以蜃炭攻之,以灰酒毒之,凡隙屋,除其狸虫”。

  • 县役

    宋朝职役名。包括县吏人、公人,如前后押司、录事、前行、后行、贴司、书手等,分领各种实际事务或杂事。宋代职役的一种。包括吏员与公人,吏员初有押司、录司、录事史、佐史,后又有职级、推司、典书、副典书、手分

  • 掌关防章京

    官名。清朝八旗都统衙门所属左、右司之职官。雍正七年(1729)设,每旗二人,左、右司各一人。协助掌关防参领掌管本旗印信。十三年省,改设印务章京。

  • 马册房

    清朝八旗中掌交马、牧马与畜牧事务之机构。设参领十六人,章京三十二人、骁骑校五十六人。凡马册之咨部者立限,各营之支领者皆附焉。另设管理马圈参领三十二人,章京三十二人,骁骑校四十八人,掌理圈务。

  • 朝吏

    即郡吏。《三国志集解·钟离牧传》“(钟离)牧问朝吏”条引胡三省注:“朝,郡朝也”。参见“郡朝”。即郡吏。郡府也称郡朝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钟离牧传》:“牧问朝吏曰:西蜀倾覆,边境见侵,何以御之?”参看“朝

  • 太弟太保

    官名。西晋、十六国汉均置,掌辅佐储君皇太弟。职掌同太子太保。见《晋书·河间王顒传》、《刘聪载记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