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分职诸曹之一。东汉置,主水利之事。《隶释》十五《绵竹江堰碑》记绵竹有水曹掾、史各一人。
清制,凡以“札”调动官员称札调。
官署名。金朝属都水监。掌黄河、沁水之河防事务。熙宗皇统三年(1143)四月,置于怀州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宋代设置,属于长才类科目,仁宗时诏举之。景祐元年(公元1034年) 六月, 吴育及第;庆历二年(公元1042年)八月,钱明逸及第;嘉祐二年(公元1057年)夏噩及第; 嘉祐四年(公元10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 北周沿置。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属官,员一人,掌左厩中马匹。下设左厩中士、左厩闲长下士以佐其职,又领奉乘二十人,驭夫一百三十人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
官名。见“司仆寺”。
见“牌符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由提刑按察司改置,隶陕西行御史台。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四川道之职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。三至五人,后增至七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。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,设掌印御
为官才能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司马辨论官材,论进士之贤者,以告于王而定其论。论定,然后官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