爵名。初指男爵中开国置官食封者,后仅为爵位名。食邑为县,故爵前常冠以所封县名。晋朝始置,位在开国子下,二品; 南朝沿置,梁开国诸男,位视比二千石,班次之; 陈置为九等爵第六等,六品,秩视二千石; 隋朝
周朝称诸侯宾客的随从官员。《左传·襄公三十一年》: “车马有所,宾从有代。”
宋朝诸寺监少卿、少监合称。
官制用语,指掌管某事、主持某职。《国语·晋语七》:“使掌公族大夫。”注:“掌,主也。”《明史·高拱传》:“拜太常卿,掌国子监祭酒事……帝召拱,以大学士兼掌吏部事。”
官名。别火的意思是改火。我国古代有改火的习俗,即规定某日要熄灭旧火,另生新火,以辟除不详,预防疫病,而且必须以原始的钻木取火法来生新火,并举行有关的仪式。此种习俗先秦时已流行。《论语·阳货》:“君子三
见“税课提举司”。
见“指分”。
见“备身五职”。
官署名。秦置,属太仆,有长、丞,主皇帝乘马。西汉因之。东汉省。官署名,秦汉皆置,掌养御马,其官为长、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太仆》,参看“橐泉”条。
官名。东汉大将军府属官,掌罪法事。官名,东汉置为将军属吏,掌罪法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将军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