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总管府府仓
官仓名。元置,掌粮储之事,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
官仓名。元置,掌粮储之事,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
宋朝基层政权乡、里、都等头目及州县衙门办事人员统称。又称吏役、徭役。皆由民户充当,分乡役、县役和州役。北宋前期,职役多差民户轮充,故又称差役。行免役法后,出现雇役和义役。
官署名。北宋初年置,掌裁制衣服。太祖乾德四年(966),并归裁造院。
官名。① 南宋置,为各屯驻大军之统兵官。一般各军设二人,位都统制、统制之下,以为偏裨。② 郑成功设。其军队分为五军,下辖陆军七十二镇、水师二十镇。每镇有官兵一千二百人,各设提督、统领,掌一镇之军务。凡
官名。清末新设机构厅之副长官,协助厅长管厅事。也有只设厅长而不设副厅长者,如军咨府所属四厅,厅长下各设副官一人。
见“资(1)”。
小吏名,汉置,掌牢狱。《后汉书·廉范传》:“范于是东至洛阳,变名姓,求代廷尉狱卒。”
官名。清末巡警部警法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,一人,正五品。掌司事。三十二年,警法司撤归民政部,遂废。
官署名。清朝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。设满、汉司员各六人,由尚书在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、七品小京官内派委,二年一更代。掌理“常例”捐纳及“特开事例”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改为暂设核捐处。清代户部内部机构
官名。清置,为上虞备用处的主官。见“上虞备用处”。
官名。南宋编修敕令所置,于职事官内差除,掌删削敕令中轻重不伦、前后抵牾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