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 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主司射仪礼节。《仪礼·蒸礼》:“若射,则大射正为司射,如乡射之礼。”贾公彦疏:“蒸礼轻,又不主射,故射人为摈又为司正。至射时,大射正为司射,大射之时略于蒸,主于射,故大射正为摈,
①春秋战国时诸侯嫁女随嫁或陪嫁之人。《仪礼·士昏礼》:“媵御馂。”郑玄注:“古者嫁女必侄娣从,谓之媵。侄,兄之子; 娣,女弟也。”《公羊传·庄公十九年》“媵者何? 诸侯娶一国,则二国往媵之,以侄娣从。
官名,辽朝置,为南院详稳司官员,佐将军掌武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,参看“南院详稳司”条。官名。辽置, 见“南院详稳司”。
官署名。隋朝置,以监、副监各二人为正、副长官,下设监殿舍人四人。隶东宫门下坊。唐朝沿置,设监二人、副监二人。掌符玺、衣服、伞扇、几案、笔砚、垣墙等。高宗龙朔二年 (662),改监为内直郎、副监为丞。官
县分职吏名。晋置,《太平御览》九六六引《晋令》,阆中县有守黄柑吏一人,为县小吏之一,掌守护柑园。
官名。北魏始置,东魏、西魏、北齐沿置。隋、唐行台尚书省置。皆一员,隋为视从四品;唐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为正四品下,诸道行台尚书省为从四品上。与右丞掌分司纠正省内。高祖武德五年至九年(622—626)间
官名。清朝礼部教坊司之属官。分掌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。顺治元年 (1644) 设,初二十人,后改无定员。皆未入流。雍正七年 (1729) 裁。明至清初教坊司所属俳优的领班。见“和声署”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燕置。慕容俊破冉闵后,诈云冉闵妻得传国玺以献,于元玺元年(352)即皇帝位,封冉闵妻为此。见《晋书·慕容俊载记》
代行太常之职。太常,掌宗庙礼仪。《后汉书·韦彪传》:“建初七年,车驾西巡狩,以彪行太常从。”参看“太常”条。
元朝地方监察官署名,由提刑按察司改立,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。参见“肃政廉访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