达剌干
官名。辽太宗会同元年(938),改称部达刺干为副使,县达剌干为马步,又译麻普。
官名。辽太宗会同元年(938),改称部达刺干为副使,县达剌干为马步,又译麻普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秘书省加置,二十员,从九品,掌抄写御书。官名。隋炀帝干秘书省设楷书郎二十人,从九品,《隋书·百官志下》记其“掌抄写御书。”唐代改为“楷书手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原称第一不领民庶长,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。视五品。
官名。明洪武十三年(1380)于御史台置,左、右各一人,俱正四品。同年罢。参见“侍御史”。
明朝卫所制度。南、北两京各卫之外的卫所总称。各统于都指挥使司、行都指挥使司或留守司。参见“卫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学部总务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收储各种公文、函电、案卷、册籍,分类编号,兼管各省学务报告等事。置员外郎一人,主事二人。
宋代州的审判机构之一,即州判官或推官的衙门。判官和推官之秩均为八品,不过判官的次序在前,二者或并设或单设,职掌完全一样。
官名。南宋以吏部郎官改称,参掌尚书右选之事。
官名。元朝置,为太府监、经正监等府署长官,位在太监上。职掌同诸监监卿、卿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元末各地地主(主要是汉人)组织地方武装,抵抗农民起义军,自称义兵。惠宗至正十四年(1354)置南阳、邓州等处毛胡芦义兵万户府,管理并指挥本地各处地主武装,免除其差役。以后于汴梁等地又续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诸地农事。初设年代不详,世祖至元十八年(1281) 十月,改立为农政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