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西汉置,属水衡都尉,主上林诏狱囚徒,有丞。东汉省。官名,西汉置,属水衡都尉,掌管上林诏狱囚徒,东汉省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·水衡都尉》。
功臣号。宋制,以赐外臣及中书、枢密院臣僚。参见“功臣号”。
官署名。亦称“鼓厅衙门”。清朝通政使司兼领之机构。登闻鼓厅置于唐,宋朝设有登闻鼓院,受理官民建议或申诉。明于都察院设登闻鼓,军民有冤而有司不为审理,许具状通政使司; 又不为转达,可击鼓鸣冤。清始置厅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宋设置, 属于不遇类科目。唐于建中元年(公元780年)诏举,张绅等三人及第。宋于仁宗时诏举。
①官署名。隋朝行台省置,有监一员、副监一员、丞六员、录事二员; 唐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亦置,有监一员、丞四员,掌仓廪、园圃、柴炭、刍藁、运漕之事。②官名。隋朝行台省农圃监长官,置一员,视正八品; 唐朝
指黄门官。因其居枢要之职,故称。《梁书·萧景传附萧昱》:“迁给事黄门侍郎,上表曰:……圣监既谓臣愚短,不可试用,岂容久居显禁,徒秽黄枢? ”唐沈佺期《移禁司刑》:“何功游画省?何德理黄枢?”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(1407)置,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。属卢龙监。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。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、以备军需。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参见“卢龙监”。
官名。见“公府奏曹”。
唐玄宗开元(713—741)中置,给两京乞儿廪食,使居之。宋朝沿置。明朝初年亦令天下广置,收容、周济贫人。
官名。北齐始置,协助四门博士教授四门学生,员二十人。隋初沿置,员五人,从九品,文帝开皇十三年(593)罢。唐国子监四门馆置三至六人,从八品上,职掌如故。学管名,清朝置,三人,正八品上,掌佐博士教授学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