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裴骏传》: “高祖嘉之,征(张掖子都大将裴修)为中部令。”
官名。清朝工部督理街道衙门主官之一。掌本衙门之事。乾隆三十一年(1766)设,满、汉各一人,皆由工部拟定正陪,钦派充任,每年一更代。
交通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交通部于航政司之外另置航政局,依照民国十九年(公元1930年)十二月十五日公布的《交通部航政局组织法》规定,处理航行海洋或航行二省以上船舶的航政事宜,但总吨数不及二百吨、容量
官名。见“三司勾院”。
官名。南朝外殿中监属官,见《南齐书·高帝纪》 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浙江部、刑部浙江部均置,各一人,正五品,掌本属部之事。参见“浙江部”。
官名。高昌门下属官。
唐、宋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。考试时,举人对试题出处和题意有疑难,可请考官解答,称为上请。北宋一度禁止,后复行。科举考试的一项规定。唐宋之制,考场中应举者对于试题出处和题意可请帘官答复,称为上请。真宗时将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以礼法防禁邪恶,挽救犯有过失的民众。《周礼·地官》: “司救,中士二人,史二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万民之邪恶过失而诛让之,以礼防禁而救之。”官名。周置,掌诛让万民
官名,也简称酒官,汉置,掌酒业专卖及征收酒税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“(昭帝问民所疾苦)皆对愿罢盐铁酒榷均输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