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郡决曹

郡决曹
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记公府决曹主罪法事。汉代郡亦置决曹,有掾与史。决曹掾见《后汉书·郭躬传》,决曹史见《汉书·路温舒传》。其下有书佐,见《汉书·萧育传》。魏晋后郡掌治狱之曹,或称法曹或称决曹、墨曹,参见“郡法曹”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录事掾

    官名,汉置,为郡县佐吏,门下属吏,掌文书。位低于主记室掾。其下有录事史、录事书佐。郡县开设军府者置录事参军。南北朝后只称“录事”。

  • 户长

    宋朝乡役名。掌督催赋税,参与推排户等,编造五等丁产簿。太宗淳化五年 (994) ,令以乡村第二等户轮充。神宗熙宁三年 (1070) 改为雇役。后为催税甲头或保长所取代。南宋时,福建路仍置,轮差或招募。

  • 击胡都尉

    官名。西域焉耆等国置,员一人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》。官名,汉代西域危须国、焉耆国等置此官,掌抵御抗击匈奴等胡军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·危须国、焉耆国》。

  • 军学局

    官署名。清末改陆军部军学司为军学处,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设军学局,以局长为主官, 局内分步兵、骑兵、炮兵、工兵、辎重兵六科。北洋政府时期复称“军学司”,参见该条。

  • 玉宸乐院

    官署名。元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由仪凤司改置,秩从二品。置院使、副使、佥事、同佥、院判等职,掌乐工、供飨等务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,复为仪凤司。官署名。见“仪凤司”。

  • 抄事

    吏官名。金代设于诸京留守司、按察司、路总管府及诸府、州等官署,掌抄录事目,书写法状。

  • 东京小宗伯

    官名。北周东京小宗伯上大夫的省称。静帝大象元年 (579) 置,为东京春官府长官,赵芬任职时兼摄夏官府事,并与小司寇长孙平分掌东京六府事。后听命于东京小冢宰。正六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
  • 威信总管

    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威信总管,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
  • 河西房

    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枢密院置,掌陕西路、麟、府、丰、岚、石、隰等州及保德军吏卒、蕃官,领有关西界边防之事。南宋孝宗乾道六年(1170)罢。宋枢密院属吏办事诸房之一。掌办陕

  • 丞簿

    官名合称,即丞和主簿。丞为副长官,为长官之佐,协助长官掌职事。主簿,掌文书簿籍及印鉴等。参看“丞”、“主簿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