郡王福晋
见“福晋”。
见“福晋”。
官名。三国蜀置,尚书郎官名。亦作右选部郎。与左选郎、吏部郎同掌官吏铨选。见《三国志·杨戏传》。官名,三国蜀置,也称右选部郎,为尚书郎官之一,与左选郎、吏部郎共同掌管官吏铨选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杨戏传》:
军事机关名,隋朝置,掌侍卫左右及宿卫,供御兵仗。其官有大将军一人,将军二人,并各置长史、司马、录事、参军事等官,属下有仓曹、兵曹、铠曹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下》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与南市令分掌市肆税收,隶太府卿。
官名。南北朝时期置,掌外兵之事。《宋书·沈攸之传》记攸之起兵命将,有外兵参军二人;《南齐书·刘绘传》记刘绘为豫章王嶷镇西府外兵参军; 《梁书·沈约传》记沈约曾仕郢州安西府、荆州安西府,均为外兵参军兼记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十一月二十四日公布的《海军港务局条例》规定,设于各军港(冠以地名),主要职掌如下:一、监理区内海面;二、舰艇进出船坞;三、港内舰艇停泊;四、检查港内
宋朝士名。徽宗政和八年(1118)置,以赐在学选人,从八品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下,二十三年改八品。
官名。清末民政部之次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改巡警部侍郎设。正二品,左、右各一人。佐尚书执掌本部一应事务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副大臣。
官署名。见“审官院”。
爵位名。南朝梁始置,与开国县伯同为四品。陈制同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