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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城所
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属工部。掌修缮庙社及城隍门钥、百司公廨、系官舍屋并栽植树木工役等事。设左、右厢官各二员,掌监督工役;受给官二员,掌支纳诸物及制作陶器等事; 秩均正八品。


官署名,金朝置。掌修完庙社、城隍门钥、百官公廨、系官舍屋、栽种树木、监督工役等事。其官有提举,从六品。同提举,从七品。左右厢官各二员,正八品,掌监督工役。受给官二员,正八品,掌支纳诸物等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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