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南朝梁置,东宫官属,多以他官兼任,员二人,位一班。亦称东宫通事舍人。陈沿置,九品,不言秩。隋朝置于典书坊,员八人,正七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为宣令舍人。唐初复旧,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隶
官署名。金朝地方置,掌招抚、征讨等事。宣宗贞祐二年(1214)置于会宁府肇州。设使领司事,并兼本州事,秩正三品。参见“招讨司”。
官名合称。正和监为二官。秦汉皆置,属廷尉,掌刑狱审判。西汉时有正、左监、右监各一人,秩千石。正为廷尉的副长官。东汉时置正及左监各一人,省右监,属吏一百四十人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廷尉》、《后汉书·
官署名。清末置于各省,掌筹备防务事项。
即大帅。率、帅古相通。守城军将。《墨子·迎敌祠》: “城上步,一甲,一戟,其赞三人,五步有五长,十步有什长,百步有百长,旁有大率,中有大将,皆有司吏率长。”官名,汉魏时东夷女王国置,掌检察诸属国,类似
官名。为国民党政府行政院政务处的长官。见“行政院政务处”。
官名,汉置,属光禄勋羽林左监,佐左监掌羽林左骑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·光禄勋》。参看“羽林丞”条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券书契约之法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司约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二人,徒四人”,“掌邦国及万民之约剂。治神之约为上,治民之约次之,治地之约次之,治功之约次之,治器
官名。南诏官,主客,由清平官、酋望、大军将兼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侍卫皇帝左右,佩承御刀。其下设小承御大夫,小承御上士,承御中士,承御下士以佐其职。一说为正五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