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委员若干人,掌审议外交方面的法律案。
官名。金朝置于河渠之地。为都巡河官下属,分管某处河防事务。金沿河凡二十五埽,每埽设巡河官一员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亦称“西南面都招讨司”、“西南路招讨司”、“西南路招讨府”。治丰州(今内蒙古呼和浩特东),掌镇抚西京道西部。统领丰、云内、宁边、东胜、金肃等州、河清军及涅刺、乌古涅刺、涅刺越兀、梅
官名。护国军政府军务院置,根据《军务院考实》第五编《职员录》记载,员额一人,在对内对外有特殊事故时,经抚军会议同意后派出,掌办交涉事务。其下并有特任外交副使二人。
官署名。即鸿胪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鸿胪寺。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22年)改鸿胪寺为同文寺,以同文寺正卿与同文寺大夫为正副长官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参见“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,为一里之长。主里政,检举善恶。秦及西汉沿置。东汉又称里魁。北魏亦置,管理京师诸坊内事务,每坊内有七、八百户或千户以上,设里正一人,下有二吏; 原为流外四品,宣武帝时为流外勋品。北齐沿
官名。金置,属三司。员额一人,秩正四品,辅助三司使、三司副使管理三司事务。
官署名。明朝商业税务机构。设于北京白河,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掌科收竹木柴薪税。
见“育胄馆”。
官名。西周始置。春秋战国沿置。乡里的行政长官。《令簋铭》: “舍三事命、众卿事寮、众诸尹、众里君、众百工、众诸侯侯田男。”《尚书·周书·酒诰》:“越在外服,侯甸男邦伯; 越在内服,百僚庶尹,惟亚惟服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