钩盾署令
官名。即钩盾令。
官名。即钩盾令。
官署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置,隶左、右备身府,与左雄武府各置雄武郎将,领皇帝亲近禁军骁果,以武勇郎将为副贰,有司兵、司骑二局,并置参军事。
官名,西汉置,掌挑选好马。《汉书·李广利传》:“拜习马者二人为执驱马校尉,备破宛择取其善马也。”注:“师古曰:一人为执马校尉,一人为驱马校尉。”
官名。东汉末董卓置,为军中统帅,任陈郡太守胡轸为之,统吕布等步骑五千迎战孙坚。东晋成帝咸和(326—334)初,苏峻反,会稽内史王舒、吴兴内史虞潭等檄顾众为五郡大督护,统诸义军讨峻。
官名。乡里低级官吏。春秋时齐国置。《管子·立政》: “分国以为五乡,乡为之师;分乡以为五州,州为之长; 分州以为十里,里为之尉; 分里以为十游,游为之宗,“若在长家子弟臣妾属役宾客,则里尉以谯于游宗,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西晋时此职多驻幽州,为幽州地区军政长官,兼管乌丸事务。三国魏、晋、南朝宋皆定为四品。十六国前秦、西凉亦置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置宁远将军等五号将军代此。但梁元帝时,仍拜徐度为此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诸冶西道署”。
宋朝各级地方行政长官统称。自知州、知县至监镇、知寨,皆属亲民官。选人改京官后,通常皆须任亲民官一次。亲理军民之事的地方官,汉、唐指郡守、刺史、县令;宋指知州、知府、知县等。见宋赵升《朝野类要二·称谓》
参见“沙门统①”。
官署名。南宋初年,始置于四川,为宣抚处置使司措置财赋。高宗绍兴六年(1136),又置于镇江,以户部侍郎为长官,掌屯驻江淮诸军钱粮。同年,鄂州亦置,以户部郎官领之,掌岳飞军钱粮。十一年,收诸帅之兵改为御
官名。清末置,为民政部副长官,员额左右各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