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军署交通司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军政部陆军署所属有交通司,以司长为主官,司内分设计、电信、运输三科,其职掌如下:一、交通人员教育、考绩及其补充事项;二、交通网之设计及器材购办修理事项;三、通信计划实施,设备补充事项;四、电机制造、修理、试验、保管事项;五、无线电设计建设事项;六、铁道、汽车、船舶等运输及其他水陆交通事项;七、铁道、道路建设修理事项;八、军事交通训练事项;九、野战通信探灯管理事项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军政部陆军署所属有交通司,以司长为主官,司内分设计、电信、运输三科,其职掌如下:一、交通人员教育、考绩及其补充事项;二、交通网之设计及器材购办修理事项;三、通信计划实施,设备补充事项;四、电机制造、修理、试验、保管事项;五、无线电设计建设事项;六、铁道、汽车、船舶等运输及其他水陆交通事项;七、铁道、道路建设修理事项;八、军事交通训练事项;九、野战通信探灯管理事项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统领戟楯虎贲,位在戟楯虎贲将之上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五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
官名。见“左右羽林率上士”。
官名。简称湖广司员外郎。①明清户部湖广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湖广部员外郎设,一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户部湖广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清除杂草及其政令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薙氏,下士二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杀草”,“掌凡杀草之政令。”
即“舍儿别赤”。
清末工巡总局所属巡捕组织,在内城设巡捕队十处,每队设队长一、二人,分队长五人,队兵五十人。东局、中局、西局亦各设巡捕队,分掌本地段巡捕之事。
官名。元经正监的长官。员额一人,正三品。
辅佐。《左传·哀公十八年》: “使帅师而行,请承。”
官制用语。宋朝对犯罪官员处分方式之一。即除去名籍,贬为平民。被除名者,同时附加其他处分,如勒停或送某州编管。官制用语,因病或犯罪除去官爵名籍者称除名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方技·华佗传》:“军吏梅平得病,除
官名。宋置,见“转运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