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顺天府尹

顺天府尹

官名。明清顺天府之主官。掌府事。明永乐十年(1412)设,一人,正三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一人,品秩、职掌一如明旧。


官名。明清两代建都北京,京师政区为顺天府,主官为顺天府尹,秩正三品,掌京府政令。明制府尹之下有丞、治中、通判、推官、儒学教授、训导、经历、照磨,辖大兴、宛平诸县。清制在府尹之外,顺治初特简大臣领府事,号为兼管府尹,由六部尚书、侍郎内选充。乾隆八年(公元1743年)定天府的辖境为二十四州县:京县二个,即大兴、宛平,近京州县二十二个。宣统二年(公元1910年)罢兼尹。有丞、治中、通判、经历、照磨、司狱、崇文门分司副使;以上均为汉员。府学有教授、训导,满汉各一人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车曹参军

    官名。见“公府车曹”。

  • 家状

    文书名。唐朝贡举考试举人须写家状,呈礼部,注明本人姓名、年甲、乡贯、三代、户主、举数、场第,以及父母年甲、现任或曾任官职等。宋朝则附于试卷前,作为卷首。试前投纳贡院。文、武官员亦须写家状,注明乡贯、三

  • 同紫微黄门三品

    宰相职衔。即同中书门下三品,唐玄宗开元元年(713)改,五年复名同中书门下三品。官名。唐玄宗于开元元年(公元713年)改中书省为紫微省,门下省为黄门省,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改称同紫微黄门三品。五年(公元7

  • 审判官

    (1)北洋政府时期,大理院和地方各级审判厅的庭长、推事、推丞等通称审判官。(2)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于县司法公署,国民党政府设置于县司法处,均掌理审判事务。

  • 南苑主事

    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奉宸苑所属南苑之职官。协掌征收南苑地赋及管理行宫、寺庙等事。顺治十六年(1659)设,额定一人。

  • 提举军器所

    官名。北宋末年始置,全称为提举御前军器所,领制造兵器之事。南宋改置提举制造御前军器所。

  • 讨击使

    唐朝边镇武官,位在军镇大使下。

  • 北平部郎中

    官名。明初户部北平部、刑部北平部均置,各一人,正五品,掌本属部之事。参见“北平部”。

  • 掌衣御侍

    女官名。金设此官,正九品,掌宫内御服首饰等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内命妇品》注。

  • 陕西部员外郎

    官名。明初户部陕西部、刑部陕西部均置,各一人,从五品。协郎中掌本属部之事。参见“陕西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