额外外委
参见“外委”。
参见“外委”。
官名。金置,属閤门司。秩从七品,掌诸进献礼物及荐享编次位序。
明清考核官员之制度。明初考察、考满之法并行。洪武十四年 (1381) 初定考满之法。其法三年给由,为初考,六年为再考,九年为通考。皆论所历之俸,分为称职、平常、不称职之上、中、下三等。清天聪八年 (1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内膳上士佐官,员四人,正二命。
即“法依旦达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 属文类科目。景云二年(公元711年)诏举,袁晖等二人及第。
见“湖广等处行中书省”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于国子监始置,为次官,一员,从四品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)初省,太宗贞观六年(632) 复置,从四品下,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名少司成,咸亨元年(670) 复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威震总管,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春秋时徐国置。见《徐尹征铖铭》。
官名。清乾隆二十九年(公元1764年)置哈密办事大臣及帮办大臣,掌哈密的屯政与粮储事务。实际上地方各项事务均由其管理。属官有印房章京、骁骑校、笔帖式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