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北魏置,主管佛教事务,由监福曹改名。以沙门统为长官,北魏宣武帝永平元年(508)下诏: “自今已后,众僧犯杀人已上罪者,仍依俗断,余犯悉付昭玄,以内律僧制治之。”(《魏书·释老志》)北齐时称昭
国人不固定居住的国家,即游牧之国。《史记·大宛列传·乌孙》:“乌孙在大宛东北可二千里,行国,随畜,与匈奴同俗。”
官名。同“四监”。一说为周朝王畿内监郡大夫。一说为主山林川泽之官。《吕氏春秋·季夏》:“令四监大夫合百县之秩岛,以养牺牲。”高诱注:“周制,天子畿内方千里,分为百县,县有四郡”,“四监,监四郡大夫也”
官名。明洪武九年(1376)置。初隶殿庭仪礼司,二人,正九品。三十年,改隶鸿胪寺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升秩。成祖即位,复旧。其后员额屡增自四人至九人,改从九品。掌典赞仪礼之事。
官类名。太平天国前期置女职同官,职同检点者有天朝内掌门,东、西殿内贵使;职同指挥者有东、西殿内掌门,南北殿内贵使,女绣锦指挥;职同将军者有南、北殿内掌门,翼殿内贵使,女绣锦将军;职同总制者有翼殿内掌门
官署名。明清大理寺所属机构,分掌狱讼复审工作。参见“大理寺左寺”。
军队的主将。《吕氏春秋·孟秋》: “天子乃命将帅,选士厉兵,简练桀儁,专任有功,以征不义。”
西周各官署正长合称。《作册矢令尊铭》:“明公朝至于成周出命,舍三事命,众卿事寮、众诸尹、众里君、众百工。”
官名。即卫尉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卫尉卿。
官名。晋始置,南朝宋与梁陈以及北齐均沿置之。隋诸王国有舍人四人。唐沿置于亲王府,掌供引纳驱策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