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都建设委员会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隶国民政府,掌理首都建设事宜。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一月八日公布《首都建设委员会组织法》,本会除当然委员外由国民政府任命或聘任若干人为委员,并指定主席一人,常务委员四至六人,主持本会事务;下设秘书长一人,秘书四人,办事员若干人。民国二十二年(公元1933年)三月本会裁撤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隶国民政府,掌理首都建设事宜。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一月八日公布《首都建设委员会组织法》,本会除当然委员外由国民政府任命或聘任若干人为委员,并指定主席一人,常务委员四至六人,主持本会事务;下设秘书长一人,秘书四人,办事员若干人。民国二十二年(公元1933年)三月本会裁撤。
官名。唐朝西都 (长安)所在地方最高行政长官,置一人,从二品,多以亲王兼领,实际事务则以长史 (后改为尹) 署理。官名。唐置,即“京兆牧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元至元二十五年(公元1288年)置,属光禄寺,秩从六品,掌受香莎苏门等酒材糯米,乡贡麹药,以供上酝及岁赐诸王百官。设提举一人为主官,下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
官名。唐德宗兴元元年 (784) 置,一员,从二品,以授节帅罢任者,无职事。
官名,汉置,为州尹之副,佐州尹治京都地区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州》,参看“州尹”条。
官名。春秋时宋、吴等国置。宋国少司马为六卿执政之一,位在大司马之下。吴国少司马为军吏。 《左传·昭公二十一年》: “䝙为少司马。 ”《国语·吴语》: “王(夫差)称左畸曰: ‘摄少司马兹
官名。太平天国天王府置,由童子充任,共四十八人,主侍服食起居,其官阶为职同检点。张汝南《金陵省难纪略》说:“朝内天王有侍臣……皆未冠广西人,如人家小跟班。”
官署名。北齐改相府骑兵曹置。自北魏后期至东魏,大丞相、相国掌军国大政,相府诸曹成为实际上的行政中枢,其外兵曹、骑兵曹分掌全国兵马。天保元年(550)北齐代魏,罢相国府,原相府诸曹多并入尚书省,唯外兵、
科举制科之一。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。长寿三年(公元684年)诏举,苏稷等二人及第。
爵名。隋朝始置。位在王下,从一品。唐定以封皇太子之子及异姓功臣,为九等爵第二等。从一品。唐五代后,分封甚滥。宋朝定为十二等爵第三等,位在嗣王下,国公上。辽亦置,有中山郡王、广平郡王等名目,均以封皇室子
官名。明宣德初年,选书法优良之中书舍人于内阁西小房办公,专掌书办制敕、诏书、诰命、册表、题奏等一应机密文书及各王府敕符底簿之事,故称其办公处曰西制敕房,中书舍人日内阁制敕房中书舍人,简称制敕房舍人,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