驻泊都监
武官名。宋置,见“都监”。
武官名。宋置,见“都监”。
官名。唐朝元帅、都统、招讨使属官之一,出征则置一员。
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置于贵州省一人,广西省二人,均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都尉。隶太仆寺驼牛署。
官名。清朝置大理院,其官有正卿和少卿。正卿掌申辩冤枉,审判定罪,解释法律,监督各级审判,统一法权。少卿为卿之佐官,为副长官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》。
汉代以谷粟为任官的俸给,故以石数多寡来表示官级的高下。自万石、中二千石、二千石、比二千石、千石、比千石、六百石、比六百石、四百石、比四百石、三百石、比三百石、二百石、比二百石、百石以至斗食,共分十六级
宦官职名。明制宫中所属有宝和、和远、顺宁、福德、福吉、宝延六店,经管各处客商贩来杂货。设提督太监一人,其厅廨设在宝和店。一年所征收的银子约数万两,除正项进御前外,其余均为提督内臣公用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为春官府典命中大夫属官。北周沿置,后改典命为大司礼,遂隶大司礼,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礼为礼部,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。员一人,正一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见“十飙将军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名。同“左一护军府副护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