驾部司
官署名。隋始置,为兵部四司之一。司的长官,隋初称为侍郎,以员外郎为佐官。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。唐沿置,以郎中、员外郎为正副主官。驾部郎中一人,从五品上;员外郎一人,从六品上,掌舆辇、驿传、马牛、杂畜等事。所属有主事二人,令史十人,书令史二十四人,掌固四人。宋初驾部司设判司事一人,以朝官充任,无所掌。元丰改制,郎中、员外郎始实行本司之事,掌舆辇、车马、邮驿、马政等事项。司内分六案,置吏十三人。南宋时以太仆寺并归驾部司。金元六部不分司,故无驾部司。明清称车驾清吏司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隋始置,为兵部四司之一。司的长官,隋初称为侍郎,以员外郎为佐官。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。唐沿置,以郎中、员外郎为正副主官。驾部郎中一人,从五品上;员外郎一人,从六品上,掌舆辇、驿传、马牛、杂畜等事。所属有主事二人,令史十人,书令史二十四人,掌固四人。宋初驾部司设判司事一人,以朝官充任,无所掌。元丰改制,郎中、员外郎始实行本司之事,掌舆辇、车马、邮驿、马政等事项。司内分六案,置吏十三人。南宋时以太仆寺并归驾部司。金元六部不分司,故无驾部司。明清称车驾清吏司,见该条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司之一。员二人,从六品。属尚服局,掌宫内羽仪仗卫之事。唐朝改正六品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女官名。唐,明皆置,属尚服局。掌仗卫之器,凡立仪卫,帅女官执仪仗供其事。见《
官类名。太平天国的杂职官只表示所司职务,官阶则需以“职同某官”来表明,如北、翼二王府参护须以职同总制来表明其官阶,因此杂职官亦称“职同官”。又《贼情汇纂》卷三有《伪同职官分表》,似职同官亦可称之为同职
官名。南朝梁太乐令所属有清商署丞。隋始置清商令,与丞共为清商署的正副主官,属太常寺。与太乐署分掌音乐之事,各有乐师。炀帝时废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非常制,统领南京道诸路兵马。
① 周朝六种治国法典合称。即治典、教典、礼典、政典、刑典、事典。属冢宰、司徒、宗伯、司马、司寇、司空六官分掌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“掌建邦之六典,以佐王治邦国。一曰治典,以经邦国,以治官府,以纪万民
爵名。北魏中期置,位第十一等,低于男。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从五品。爵位名。北魏始置,秩从五品,地位在开国县男之下。
三省、六部合称。
即“检详官”。官名。宋置,掌审定枢密院诸房公文。《宋史·职官二。检详官》“熙宁四年置,视中书检正官。元丰初定以三员。”
县门下吏名。县惟晋代有门亭长,职主守门纠仪。《晋书·光逸传》记其为博昌小吏,后为门亭长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失载。依州郡之例,当为门下之职。参见“郡门亭长”。
官名。元朝设此官,掌花卉果木。见《元史·百官六·上林署·花园》。官名。元置,见“花园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