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
官名。 西周中期置。 掌文书簿籍。见《散盘铭》。
官名。 西周中期置。 掌文书簿籍。见《散盘铭》。
官名。宋朝都大提举茶事司长官。参见“都大提举榷茶司”。
官名。明朝镇守地方之统兵官。位于总兵、副总兵之下,分守各路。无品级,无定员。② 清朝绿营军之将领,即“营”之最高统兵官。位于副将之下。正三品。统理一营之军务。分属总督、巡抚、提督、总兵管辖。或专守一城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。太祖述律后以所俘人户中有技艺者及蕃汉精兵置军,称属珊军,谓其珍美如珊瑚,多至二万骑,设详稳司以统之。
官署名。即“陕西清吏司”。
爵名。晋朝、南朝置,位在开国县侯上。详见“开国侯”。爵位名。南朝梁始置,与开国县侯同为三品。陈制同梁。
官名。“试监察御史”的简称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置,试授一年,然后实授。正德 (1506—1521) 中革。参见“试监察御史”。
① 爵名。战国秦置,秦汉两朝因之。为二十等爵第十级。庶长,意为众列之长。秦时多以军功得之。汉武帝时,卜式以数入财物,亦得赐爵左庶长。② 官名。战国秦置,相当于将军。爵名,为秦汉二十级爵的第十级,意思是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谷物财赋储积支纳等事。隶运司。宣宗贞祐二年(1214)同隋朝。设使、副使、判、监、支纳诸官,秩正八品、从八品、正九品。官库名。金置,属转运司,掌储藏及出纳之事。设官有使,正八品;副使
官名。晋设此官,驻广州,主护南越。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掌京师内外城地区不属初审厅管辖的一审及不服初审厅判决的二审。置厅丞一人,下分刑、民两科。每科分二庭,各置推事六人。审判采合议制。宣统元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