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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“比②”。
即“比②”。
书名。记录回回医药方剂。著者及成书年代不详。传为明代抄本。药物名称旁注波斯文。原书三十六卷,今北京图书馆仅存目录卷下及第十二、三十、三十四等残卷共四册。内容包括内科、妇科、儿科、正骨、针灸及药物和制剂
官署名。元世祖中统二年(1261)置,掌购制药品,救济贫民。隶太医院。至元十四年(1277),定秩为从六品。二十一年,升从五品。置提点、司令各一员。
明广西僮、瑶、僚等少数民族青壮年之称谓。通常听郎火指挥,参加狩猎及作战。
官署名。简称浙江司。(1)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浙江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浙江部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理在京羽林右等七卫及神机营
商办金融机构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1907)镇江尹寿人创设,总行设于镇江,在外埠共设十个分行。因滥发通用票,于宣统元年(1909)倒闭。
西汉神爵二年(前60)置。治今甘肃兰州市西湟水北岸。属金城郡。《资治通鉴》:东汉中元二年(57),烧当羌滇吾率众攻陇西,“败太守刘盱于允街”,即此。北魏废。
秦岭中谷道名。即子午道。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:汉王元年(前206),项羽立沛公为汉王,王巴、蜀、汉中,都南郑。汉王之国,“从杜南入蚀中”,即此。参见“子午道”。
见“董宣”。
?—1114北宋濮州临濮(今山东鄄城西南)人。初为转运小吏。后因服丹药发狂,弃妻子,结庐田间,为人言休咎。政和三年(1113)召至京师,寓蔡京宅,徽宗封为“洞微先生”。次年请归,旋卒。
秦置。治今河南虞城县北。汉晋属梁国。北魏废。《史记·曹相国世家》:秦末,“又攻(秦)下邑以西,至虞”,即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