并赃以论
法律用语。合并赃罪论处,属于从重处罚之列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“诬人盗廿,未断,又有它盗,值百,乃后觉,当并赃以论。”
法律用语。合并赃罪论处,属于从重处罚之列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“诬人盗廿,未断,又有它盗,值百,乃后觉,当并赃以论。”
又称王子比干、干叔。商纣之诸父。任少师。纣淫乱暴虐,微子启、箕子屡谏不听。后微子启逃亡,箕子装疯为奴,他再直言谏纣,被杀剖心。周武王灭商,封其墓。
?—前491一作蔡昭公。春秋时蔡国国君。公元前518—前491年在位。名申,或误作甲。蔡悼侯之弟。蔡昭侯十二年(前507),朝楚,楚相囊瓦索美裘及佩玉不予,被扣于楚,旋得释至晋。次年,请晋出兵伐楚,因
官署名。辽代置,属北面官。北、南护卫府各设左护卫司,以太保统领。下设左护卫等职。
学校名。清光绪二十三年(1897)正月张元济与陈昭常、张荫棠等人在北京创办。初名西学堂,八月改称通艺学堂。招收京员及官绅子弟四五十人入学肄业,聘同文馆学生一名及严复之侄严君潜为教习。拟订章程,先习英文
唐贞元二年(786)析沧州置。治弓高(今河北东光西北)。长庆元年(821)废,次年复置。大和四年(830)又废,景福元年(892)再置。辖境约当今河北南皮、东光县境及交河一部分。五代周显德三年(956
书名。清李秉衡撰。十六卷。李氏为晚清封疆大吏,在山东多年。是书所记奏议大部分系山东巡抚任内所上,论及德国、日本入侵文字不少。
官署名。清代掌率侍卫亲军负责护卫皇帝的机构。初名“领侍卫府”,乾隆以后定名为侍卫处。顺治元年(1644)定侍卫处职官员额:领侍卫中大臣六人,内大臣六人,散秩大臣无定员,一等侍卫六十人,二等侍卫一百五十
书名。清达林、龙铎撰。成书于嘉庆元年(1796)。叙述建制、兵制、官制、山川、城堡、屯田、古迹等。有抄本。
科举时代称同榜登科者为“同年”。将同年之姓名、年龄、籍贯等刊刻成册,称“同年录”。唐已有之。宋有《绍兴同年小录》。清制,乡、会试榜后,并有同年录之刻。分为两种:一种为某科乡试同年录,有以同省同榜为限者
书名。清末山东清理财政局编。十七册。以光绪三十四年(1908)山东省内财政分类报册为主,附以宣统元年(1909)报册,分类编辑而成。分岁入、岁出两部。岁入有田赋、漕粮、盐课税厘、关税等十一项。岁出有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