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三国魏初置,秩七品,掌皇帝服御之事,总领宫内衣、食、住、行各主管机构之官属,然资品极下。两晋、南朝皆设。北魏殿中监为从五品下。北齐门下省内殿中局置监四人,掌驾前奉引。隋于殿内局置监二人为之长,正
赦令名称之一。对杂犯死罪以下加以赦免,有时还赦免常赦不予宽减的犯人,如劫杀、谋杀而已杀人者,本定为死罪遇大赦,得以减罪。但凡“十恶”之罪,则不在赦免之列。
京族传统的群众唱歌和祭祀的活动场所。亭内供有神位和祖先牌位,是祠堂与神庙的结合体。亭的正堂两旁筑有三级地台,活动时各人按照年龄长幼和捐钱多少分别高低就座。
官署名。简称湖南(道)廉访司。元江南诸道行御史台所辖监察机构,由提刑按察司改立。置司于天临路(治今湖南长沙)。
即“北戎”。
土司名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置。治今云南建水县南官厅。
清雍正十三年(1735)改容美土司置。治今湖北鹤峰县。属宜昌府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升为直隶厅。属湖北省。1912年改为县。
官署名。清宣统三年(1911)四月与责任内阁同时设立。权限与内阁相与维系,以为制约,用备顾问。设院长、副院长各一人,顾问大臣三十二人,掌参预机密事务,并审议“洪疑大政”;参议十人,掌纂拟章制。下置秘书
儒家政治思想。强调重视道德教化,反对单靠政令、刑罚治国。《论语·为政》:“道之以政,齐之以刑,民免而无耻。道之以德,齐之以礼,有耻且格。”认为政令、刑罚虽可使民“不敢为恶,而为恶之心未尝忘也”(《论语
明浙江会稽(今绍兴)人,字等轩。万历进士。授知县,擢给事中,历兵部侍郎。崇祯十年(1627)任左都御史。次年迁吏部尚书,以护*复社忤旨,不久罢官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