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经书院
清同治年间湖南巡抚吴荣光在长沙创设。分经义、治事两斋,专课全省通晓经史、熟习掌故之士。光绪二十三年(1897),湖南学政江标于书院隙地建造书楼,广购经籍,添置天文、舆地、测量诸仪,光化、矿电、试验各器,并添设算学、舆地、方言、学绘诸科目,兼立《湘学新报》,专述各种艺学、开人知识。
清同治年间湖南巡抚吴荣光在长沙创设。分经义、治事两斋,专课全省通晓经史、熟习掌故之士。光绪二十三年(1897),湖南学政江标于书院隙地建造书楼,广购经籍,添置天文、舆地、测量诸仪,光化、矿电、试验各器,并添设算学、舆地、方言、学绘诸科目,兼立《湘学新报》,专述各种艺学、开人知识。
书名。元葛乾孙撰。成书于至正八年(1348)。收载十首治虚劳吐血的方剂,按甲乙丙丁等十字列序,故名十药。甲字十灰散和乙字花芯石散是止吐血的名方,其他为止血后补神及治疗咳嗽等方,均有效验,故称神书。方后
南宋咸淳七年(1271)置,因淮、漴、浍、沱、潼五河汇流于此得名(《宋史·地理志》)。治今安徽五河县南旧县湾。为淮安军治。元属泗州。明属凤阳府。永乐元年(1403)徙治今县西北,嘉靖二十五年(1546
四大名锦之一。指南京(今属江苏)生产的各种提花丝织锦缎。用金(包括捻金、缕金、缕银和银线)装饰织物花纹。始于元,成熟于明,发展于清。主要品种有库缎、织金、织锦、妆花。图案常用花卉、果实、走兽、游鳞、昆
东晋改西阳国置。治西阳县(今湖北黄冈市东)。属豫州。南朝宋辖境相当今湖北倒水以东、长江以北和蕲水以西地区。属郢州。北周辖境缩小,相当今黄冈市地。为巴州治。隋开皇初废。南朝时有“西阳五水蛮”散居。
1883—1911清广东归善(今惠阳)人,原名冠戎。早年在家务农。后至广州,接受革命思想,加入同盟会。宣统二年(1910)在香港加入支那暗杀团。次年在广州炸伤清水师提督李准时,当场牺牲。
西汉置。治今山西阳高县东南。属代郡。西晋废。
又称《大冶购运矿石预借矿价正合同》。清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(1904.1.15)由盛宣怀与日本驻沪总领事小田切万寿之助订于上海。共十款。主要内容:湖北大冶矿局向日本兴业银行借款三百万日元,三十年
见“历学会通”。
刑法制度。初为强迫罪犯戍边或罚作劳役。《汉书·陈胜项籍传》颜师古注:“谪读曰讁,谓罪罚而行也。”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秦律十八种》规定:“非谪罪也而欲为冗边五岁,毋偿兴日,以免一人谓庶人,许之。”汉武帝时
1470—1550明广东海阳(今潮安)人,字希道,号玉华子、玉华山人、程斋等。弘治进士,选庶吉士,授检讨。累官右副都御史,督南京粮储。因忤上司罢官,家居十年。嘉靖中复职,官至礼部尚书,加太子少保。重医